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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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末期巫山县成立司法处,司法权历代均由行政长官兼理,使司法和行政二者合一,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鲜明的封建司法体系。巫山县司法机关随着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变化,大体经历了司法兼理、司法承审和巫山县司法处三个阶段。
1949年12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巫山县城后,成立了巫山县人民政府。下设司法科,总管受理全县刑、民案件。1950年4月筹备建立巫山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6月1日正式成立,巫山县民政局局长付荣光同志兼任法院院长。由法官郑诠省同志担任审判员,书记官吴明章同志担任记录。
党组书记、院长 贺少锋
党组成员、副院长缪光炜
副院长 何斌
党组成员、副院长 祁林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张家祥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崔在林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陶朝斌
(一)办公室(主任:刘峰 办公电话:57651010)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和各部门工作;负责全院大会、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办理办公室起草、批转、批复的有关文件;负责财务、档案、保卫、接待、后勤服务、车辆、物业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医疗、保险、住房公基金管理;负责保密工作;主管全院对外宣传的统一管理;登记并督办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二)研究室(主任:谭林 办公电话:57651757)
负责宏观调查指导、法律适用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组织起草、初审、汇编全院业务、行政管理制度;负责适用法律政策请示;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院业务刊物的编撰。
(三)政治处(副主任:龚道成 办公电话:57651543)
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审判长、审判长助理、书记员、法警、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分类人员的综合考核业绩档案;负责全院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聘用人员的聘用、奖惩、考核等管理工作。
(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刘晓春 办公电话:57651473)
监督、监察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执法和其他行为;查处本院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负责对行政业务部门和审判辅助部门工作差错投诉的审查评查工作。
(五)刑事审判庭(庭长:金绍国 办公电话:57651011)
审判刑事公诉及自诉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工作。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办公电话:57651012)
审判除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以外的各类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审判重大、疑难、新类型的民事纠纷案件。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谭进吾 办公电话:57651013)
审判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合同、侵权民事纠纷案件;组织巡回法庭为基层提供司法保障。
(八)行政审判庭(庭长:陈平 办公电话:57651015)
审判各类行政案件;审查各类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九)审判监督庭(庭长:吴光辉 办公电话:57651019)
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做好申诉复查、服判息诉工作;做好全院各业务庭案件的定期抽查、评查、上诉案件的评查工作;做好庭审规范和质量督查、法庭记录的抽查等工作。
(九)立案庭(庭长:尹文生 办公电话:57651510)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依法及时审查立案;根据职责进行案件流程管理;处理来信来访及进行信访流程管理;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负责院长接待日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上诉案件;负责审判和执行案件的审限控制和流程监督。
(十)执行局(局长:陶朝斌 办公电话57653717)
负责执行裁决、非诉执行审查、简易案件执行(3个月内结案)、执行送达和调查、执行流程管理及全院执行工作的综合协调、执行财物的管理、协助外地法院执行等工作。
(十一)司法警察大队(队长:王勇 办公电话:57651009)
负责本院门岗、维护机关秩序、警卫法庭、押解人犯、执行拘传、拘留;受审判庭委托执行送达等有关警务事项;对司法警察大队法警统一实行编队管理。
第一人民法庭庭长 史发玖 办公电话57893819
第二人民法庭庭长 王毅 办公电话57561520
第三人民法庭庭长 刘大勇 办公电话577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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