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重庆市忠县忠州镇新华支路2号
- 邮编
- 404300
- 电话
- 023—54219638
目录
该院现有政法编制126人,在编干警110人,其中,审判员以上53人、助理审判员9人、法官助理6人、书记员28人、法警7人、其他行政人员7人;30岁以下33人,31至40岁25人,41至50岁37人,51岁以上15人;法学硕士2人、本科学历92人(含4名在读研究生)、大专学历16人。院机关设十五个部门,乡镇设四个人民法庭。新建审判办公综合楼于2003年12月全面竣工,2004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内设大、中、小型审判庭12个,配备计算机网络、数字法庭、电子显示屏、中央空调、电梯、监控、门禁等设备,办公现代化初具规模。
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本院工作人员执法和其他工作中的行为,办理本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查处本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受理本院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二、政治处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负责本院法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干部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干警调配工作,负责警衔及法官等级评定有关工作,负责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有关工作,负责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政务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办理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工作简报信息,协调各种综合性会议,负责机要、文秘、打印、收发、档案、宣传和自动化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计划财务、诉讼费用收缴、使用和管理,负责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爱国卫生和综合治理工作。
四、新闻宣传科
负责内网、外网新闻撰写、编辑,舆情监测,摄影摄像、忠县法院官方微博、女子法庭微博及联系各庭室部门和对外与新闻媒体单位沟通联系。
五、审判管理办公室
指导和监督全院的审判质效、绩效考核、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等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办公。
六、研究室
负责调查研究、制度修订、上报完成重点调研课题及相关调研数据材料等工作。
七、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值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管好枪枝弹药和械具,配合审判业务庭和执行庭有关事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
八、司法鉴定技术室
负责本院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再审案件和申诉案件。
十、立案庭
负责对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审查和立案工作,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十一、刑庭审判庭
依法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
十二、民事审判一庭
依法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及人民调解工作。
十三、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商事纠纷审判工作。
十四、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应由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审查非诉申请执行案件。
十五、执行庭
依法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裁定书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协助执行异地法院委托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十六、人民法庭
负责审判各自辖区应由本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及案情简单的商事案件,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根据职能要求及本县实际,设置四个人民法庭,第一法庭驻地新立镇,第二法庭驻地白石镇,第三法庭汝溪镇,第四法庭驻地东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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