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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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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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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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855044,6775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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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5月,现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金融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共17个内设机构。此外,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铁山坪巡回法庭、港城工业园区巡回法庭。现有工作人员306人,其中行政编制162人,事业编制20人,聘用制人员124人,共有法官116人。
1、立案一庭
(1)立案审查及与立案直接相关的程序性工作;
(2)导诉、预约法官、诉讼材料收转;
(3)审查管辖权争议;
(4)审理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5)便民诉讼服务、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工作;
(6)上诉卷宗移送及调卷;
(7)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8)信访事项及信访案件的处理。
2、立案二庭
(1)申诉案件的审查;
(2)分案、案件排期;
(3)财产保全、证据保全;
(4)办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事项;
(5)涉外、涉港澳台的司法协助事宜。
3、刑事审判庭
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各类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自诉案件,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4、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有关婚姻家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纠纷案件及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案件的一审审判;
5、金融审判庭
当事人一方是法人的合同纠纷案件和商事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案件,国内金融、证券、期货、票据、股权、破产等商事纠纷案件的一审审判。
6、民事审判第三庭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及土地、林木、水利等不动产纠纷案件的一审审判。
7、民事审判第四庭
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审判。
8、行政审判庭
(1)审判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
(2)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为的案件。
(3)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一审审判。
9、两江鱼复人民法庭
除受理当地传统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等纠纷外,还集中审理与该区域经济密切相关的楼宇仓储租赁、加工承揽、物流运输、涉外商事等新类型特定纠纷。
10、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
负责受理辖区内案件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
11、审判监督庭
(1)发改案件评查工作;
(2)裁判文书常规评查、院庭领导所评查裁判文书的抽取、汇总、通报;
(3)审判再审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针对本院生效裁判作出的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的审判;
(4)刑事案件的再审审查工作;
(5)生效裁判再审审查、审理信息跟踪;
(6)诉讼保全复议审查工作;
(7)执行行为异议审查工作。
12、执行局
(1)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3)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
(4)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5)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13、政治处
(1)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总支做好党务工作,协调本院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2)协助党组搞好本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3)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以及司法警察警衔审查、报批工作;
(4)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工作;
(5) 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
(6) 负责本院的工作考核、表彰和立功创模活动。
14、办公室
(1)编制本院年度经费预算,管理本院各项经费、社会保险和国有资产;
(2)负责上级及本院行政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文秘档案、诉讼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及安全保卫;
(4)负责全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项目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5)负责本院通讯、办公自动化规划及管理工作。
15、研究室
(1)起草法院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文件等综合性材料。
(2)起草重要会议材料、讲话稿、专项报告。
(3)负责本院调研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撰写、编发调研稿件;编辑印制本院调研刊物。
(4)牵头编写、上报本院备选参考性案例;做好学术讨论会、专题研讨会等征文组稿、发稿工作。
(5)负责本院信息工作。撰写、编发信息稿件;编印内部信息刊物;向上级法院及市、区相关部门发布信息稿件。
(6)负责本院宣传工作。撰写、编发宣传稿件;编辑内部宣传刊物、图文画册、宣传片;编印宣传栏、宣传展板,
(7)负责对外发布新闻宣传稿件,做好与报刊、网络媒体的联系与宣传报道工作。
(8)做好法院内网和外网的稿件上传、信息更新;网站栏目调整、管理与维护。
(9)搜集、整理、审查、发布报刊网络舆情信息,编发舆情通报;做好舆情风险评估、舆论引导工作;做好重要舆情的研判分析、跟踪管理和协调处置。
(10)本院重要举措、专项工作、重大案件的新闻发布;专题活动宣传策划及组织实施。
(11)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事项;开展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
(12)负责办理本院院长邮箱及上级法院、相关部门督办案件事宜。
(13)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接洽联络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院的专项视察、监督、检查工作。
(14)协同办理法院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5)重大活动摄影、摄像等图文资料收集、整理、发布。
(16)收集编写本院大事记。
(17)负责印章管理、收发文。
16、审判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全院司法统计工作。
(2)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全院审判质效评估调控管理。
(4)案件质量事前评查工作。
(5)负责全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申辩工作。
17、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制定规划。制定符合我院新、旧办公楼信息化建设的短、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2)制度建设。编制信息化工作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系统管理的办法,全面启动本院信息化建设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管理规范,促进信息化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3)技术研发。负责优化升级信息化技术配备、改造方案及前期论证,按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同享一个平台、共用一个系统”的建设理念,利用大集中、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开发具有本院特色的业务软件,以最大限度方便办案和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建构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政务管理三大基础软件系统,实现数据和应用标准统一、安全和管理集中规范。
(4)设施管理。负责信息化设施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内外网络、通信系统、数字法庭、机房、监控设备等)、基础软件系统、门户网站、诉讼便民服务及与相关公司就服务、采购合同的询价、比对、谈判及方案撰拟;定期分配、升级、报废信息化设施设备,建立信息化设施设备的资产台账并按季度通报。
(5)公众服务。负责搭建司法公开服务平台,深入探索多途径的司法公开形式,融通互联网、移动网、法院专网,为公众提供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服务。
(6)运行维护。落实全院信息化建设任务的具体工作,归口管理全院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和维护,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信息化低值易耗品的询价、采购,并按本院公用经费支出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7)安全保障。负责全院通信系统、庭审系统、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从信息技术、管理措施上严防涉密、非密敏感信息外泄和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8)外联协调。贯彻相关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外联工作,开展信息化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协调本院各部门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化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9)指导培训。负责全院干警信息化技能的提高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按照专兼结合、内外联动、上下协同的原则,指导全院各部门建立信息化运维骨干队伍,提高干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10)其他工作。负责完成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18、司法警察大队
(1)负责执行押解人犯、值庭,协助审判、执行人员完成强制执行、财产保全、送达等任务;
(2)协助有关的重大警务活动及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本院的安全检查及审判办公大楼的巡查工作。
19、监察室
(1)负责草拟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院干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
(2)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负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
(4)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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