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疫苗事件
目录
据媒体报道,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
3月11日,参与办案的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陈波告诉澎湃新闻,在庞的住处,警方查获销售疫苗账本26本,银行卡账户22个,物流企业收发货信息1200余条;在庞租用仓库内,查扣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没有冷冻或冷藏储存保证疫苗活性,导致疫苗失效或效果折扣,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就构成了生产、销售劣药罪。
阮齐林说,本案中,由于疫苗买卖的涉案金额重大,一般会责以重罪。如果这些疫苗中有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严重后果,会重判。
“庞某、孙某非法销售疫苗的这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三个罪,第一个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二个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生产销售劣药罪,第三个罪是非法经营罪。同时触犯三罪,可能会按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进行处罚。”阮齐林分析称。
新闻发言人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此事件高度关注,已经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涉案产品流入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查明流入的疫苗产品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护公众健康。
对向非法经营疫苗嫌犯销售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从其购入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由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工作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最高检挂牌督办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
2016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
通知指出,涉案地区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和密切配合,全面、深入了解非法经营疫苗的流入、案发等信息,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省级检察院要迅速摸清底数,及时汇总报告最高检侦查监督厅。
通知强调,涉案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的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批准逮捕,并做好捕诉衔接工作。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结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各省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深入研究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确保办案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李克强批示:彻查问题疫苗流向及使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世卫:失效疫苗几乎不会有毒性反应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昨天发布通报称,已了解到中国近日的疫苗事件,世卫组织将等待调查结果的公布,时刻准备为中国卫生部门提供支持。
世卫组织通报指出,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儿童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疾病的预防能力,这也是接种疫苗的目的。
世卫组织鼓励中国的父母继续通过常规的预防接种来保护儿童免受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伤害。
最高检:山东济南疫苗案100人涉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
2016年10月21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山东济南庞某某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山东等地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297人、起诉68人、立案侦查涉及的职务犯罪100人。
北京食药监局排查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线索
市食药监局表示,全市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药品批发企业已经根据食药监局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本单位销售的下游客户资质,包括销售单位收货人员的身份信息、单位授权书。有关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将2013年以来疫苗销售流向整理完毕,随时备查;同时也按照食药局要求,对企业的销售客户单位和销售人员进行排查,看是否有已经列明的涉案上、下线人员以及是否与涉案人员有过直接或间接的疫苗交易,如有将会立即报告食药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市食药监局称,3月19-20日,市食药监管局派出34个检查组对本市6家疫苗生产企业、28家具有疫苗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疫苗生产环节,检查了2013年以来,全部疫苗产品的生产台帐、销售台帐、制品批签发情况,正在逐笔核对确认疫苗产品出库单、收货确认单据、冷链运输单据等,暂未发现我市生产企业向个人违法销售疫苗行为,检查和确认仍在进行中。
疫苗这种东西,离我们其实并不远。就不说小孩子出生后的几年内要打多少疫苗,成年人也会需要打疫苗,比如不想被流感纠缠会去打流感疫苗,担心在外吃饭不安全会打乙肝疫苗,一不小心被狗咬了,也必须打狂犬疫苗。
如今,面对这些流入18个省市的价值数亿元的问题疫苗,作为一个医学知识没那么丰富的普通人,除了愤怒、担心……我们该如何防止被问题疫苗伤害呢?
这些你一定要知道:
这些疫苗有什么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这些疫苗问题出在哪里。据济南警方介绍,庞某卫所贩卖疫苗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没有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有多少问题疫苗流出?
警方办案时,在庞租用的仓库内,查扣疫苗100余箱20000余支。而经庞某卫母女之手售出的疫苗数量可能已无法精确统计。若按每支疫苗售价150元(账本记录每支售价5.5元至150元不等)估算,庞某卫从账本显示时间至案发,销售疫苗至少26万支;若按其银行账户进账金额3.1亿元估算(同以150元/支计算),庞某卫5年间所购进、销售疫苗累计逾200万支。
问题疫苗包括哪些种类?
被查扣的疫苗为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疫苗共计25种。
什么是二类疫苗?
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也就是说,仅从本案来看,一类疫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疫苗流向了哪里?
销往全国18个省市,目前已曝光省份包括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
接种这样的疫苗有什么危害?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接种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或过期疫苗,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本可通过接种疫苗免疫来避免死亡,但接种问题疫苗导致免疫无效,接种者可能会感染发病死亡。
如何防止遭遇问题疫苗?
保证疫苗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是专业人士和监管者的责任。作为普通公众,我们能做的只有选择正规、大型的医疗机构和防疫中心接种疫苗。
王月丹建议,此案所涉及疫苗批发企业及疾控、接种部门等,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向公众公开;同时追查所有疫苗流向,找到每一位接种这些疫苗的受害者,为受害者补种疫苗并赔偿。
虽然警方已经在追踪问题疫苗的流向
但为防万一,我们自己也要当心
也要提醒家人朋友预防
国家免疫专家解答疫苗事件疑问:接种记录可追溯
3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邀请部分专家就疫苗问题举行媒体吹风会。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铠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医学博士王华庆,就近期发生的疫苗事件回答了记者提问。
是否有异常反应需要调查;只要有异常反应当地监测网络就能收到
王华庆说,一类疫苗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二类疫苗是自费的,自愿接种。如果把现有疫苗都纳入第一类,需要庞大的财政来支持。所以,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主要是从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来划分的。但不管是流通环节还是使用环节,一类与二类疫苗的技术要求都是一致的,只不过采购方式、供应渠道有所不同。一类疫苗的采购是由政府来进行的,之后通过疾控系统逐级分发,最后到接种单位。二类疫苗是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生产企业可以直接向经营企业供应,也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供应。经营企业也可以向疾控机构供应,也可以向接种单位供应,还可以向另外的经营企业进行供应。
赵铠说,我国有异常接种反应的网络,凡是接种疫苗发生异常反应了,当地预防接种信息监测网络就能收到。此次疫苗事件是否有异常反应,需要进一步调查,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调查。
王华庆说,如果违反冷链运输规定,主要问题还是影响疫苗的效果。到底影响多大?主要取决于在冷链外存在多长时间。例如,乙肝疫苗、流脑疫苗等耐热性就比较好。此次疫苗事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理论上说,因为这次涉案疫苗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疫苗,不是假疫苗或伪劣疫苗,在前期有质量控制,可能风险会小一些。在后期没有冷链运输到底影响有多大,还需要评估。
王华庆指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比较复杂。通俗地说,合格的疫苗在按照国家规范接种的情况下没有过错造成的健康损害,才叫异常反应。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熊煌23日表示,从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情况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
疫苗接种记录可以追溯;打疫苗是为群体建立免疫屏障
王华庆说,国产疫苗和进口疫苗的标准是一样的,达到了标准才进入市场。从安全性来看,国产疫苗和进口疫苗没有差别。
王华庆指出,疫苗进入疾控系统,有一个签收制度。在使用过程中,儿童什么时间打的疫苗?疫苗是哪个企业的?批号是什么?对此都有记录。一份记录在家长手里,一份在电子信息系统。疫苗的储存温度都有监测记录,可以追溯,而且越来越完善。
王华庆说,打疫苗之后,并不是对每个人都产生保护,因为疫苗的主要作用是保护一个群体。像脊髓灰质炎,服完糖丸之后,如果有80%到85%的成功了,小儿麻痹就会被阻断甚至被消灭。如果大家都去打疫苗,就建立了免疫屏障。如果有一部分打疫苗、一部分不打,接种率不高,将来这个疾病可能会流行。一个人打完疫苗是不是成功了,国际通用原则是不需要检测的,因为主要看是否建立了免疫屏障。
另据了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确认非法疫苗案部分上下线为药品经营企业业务员,并公布了可能造成涉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9家药品经营企业名单。23日,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在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分论坛上表示,对山东疫苗案必须严查到底,彻底查清涉案相关企业和人员,对疫苗生产流通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要进行排查和完善。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先行对一批责任人实施问责;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强化制度监管。
会议指出,疫苗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尤其是少年儿童生命健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我国的疫苗体系总体是安全可靠的,凡发现漏洞,必须坚决堵住。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后,国务院批准组成部门联合调查组,并成立国务院工作督查组,深入开展实地调查,推进全国协查联办,加大案件查办督促指导力度,组织对查扣疫苗开展安全性有效性评估。目前第一阶段调查处理工作基本完成。初步查明,此次疫苗系列案件涉及面广,性质恶劣,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也暴露出疫苗质量监管和使用管理不到位、对非法经营行为发现和查处不及时、一些干部不作为、监管和风险应对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教训深刻。会议要求抓紧完成对涉案疫苗接种人群的风险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并加快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疫苗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目前各地已立案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根据已查明情况,会议决定,依法依纪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等17个省(区、市)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有关方面先行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下一步还要坚决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和失职渎职行为,并根据案件查处情况,提出进一步问责处理意见。
会议强调要立足标本兼治、强化制度监管,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一要严格疫苗流通管理,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第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坚决制止通过借用资质和票据进行非法经营的“挂靠走票”等行为。二要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强化储存、运输冷链要求,增设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环节索要温度监测记录的义务。三要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对非法购销、未按规定储运疫苗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金额,增设对责任人员的禁业处罚,并严格属地监管职责,增加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规定。《决定》还完善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等内容。
检察机关批捕125名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人
截至2016年5月19日,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中,对涉嫌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的125人批准逮捕,涉及福建、河南、黑龙江等10多个省区市,立案侦查涉疫苗职务犯罪22件37人。
据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介绍,截至2016年5月19日,22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共立案涉疫苗普通刑事犯罪190件341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5人,提起公诉1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疫苗职务犯罪22件37人,决定逮捕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