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格根东街
- 邮编
- 010020
- 电话
- 0471-4502731
- 成立时间
- 1950-01-01
目录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时称“绥远省归绥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195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1956年正式更名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院现辖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武川县、清水河县、土默特左旗9个基层法院及10个派出人民法庭。辖区人口约270万,辖区面积为17224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底,全院行政编制人员233人,其中审判人员144人;事业编制人员65人。市中级法院有25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呼和浩特市中院现辖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武川县、清水河县、土默特左旗9个基层法院及10个派出人民法庭。辖区人口约270万,辖区面积为17224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底,全院行政编制人员233人,其中审判人员144人;事业编制人员65人。现有25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我院审判大楼占地69亩、七层、23889平方米,大楼设置审判区、办公区和服务区。审判区有大、中、小法庭共计16个,所有法庭实现100%数字化,走在了全区前列,配套合议室、公诉人、辩护人工作室等,法庭内还设有可供残疾人旁听案件的“绿色通道”,法庭外设有安检系统。建成了标准化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大屏、触摸屏、法官信箱、信访接待室等,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了解流程、反映情况;办公区建立了物理隔离的内部局域网,设置视频会议系统、数字法庭远程直播系统,在主要会议室安装智能会议系统,建成数字审委会议室;服务区在后勤保障方面配备有文印中心、档案库、射击场、休息室、文体活动室,这是北方地区较为现代化的办公大楼。
近年来,市中院依法审结和妥善处理了一大批事关稳定、事关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重大案件,为促进首府的科学发展,构建首府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坚持以服务保障自治区和全市中心工作为重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呼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后涌现出2名“全国模范法官”,2名“全国优秀法官”及“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审判监督先进个人”等行业英模。呼市中院立案二庭被授予全区法院先进集体,更有立案一庭、刑一庭、审监庭纷纷荣立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2人荣立全区法院个人一等功、11人荣立全区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并有多位同志被授予“全区优秀法官”、“全区办案标兵”、“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