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中文名
- 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类型
-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成立时间
- 1999年12月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立于1999年12月,系根据
党组书记、局长:魏永刚
副局长:张彦庆
纪检组长:马宏刚
副局长:汤敏顺
一、负责协调全局日常工作和督办检查工作。
二、负责协调有关行政工作和有关各方面的关系。
三、负责组织各类会议。
四、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协调会议的记录、归档;
五、负责文函收发、登记、阅办、传递、立卷、归档和本局文件的核稿、打字、校对、印制、装订、发送。
六、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工作及报刊、图书资料等订购和分发工作。
七、负责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汇报及修订行政规章制度。
八、负责本局信息、简报和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史志、年鉴、大事记的编写。
十、负责办公自动化、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十一、负责本局内、外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
十三、负责本局的事务工作,包括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食堂管理、服装管理、办公楼修缮、卫生环境管理、职工生活福利管理和办公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的管理以及电工等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科级干部的配备、选拔、考核、任免、奖罚和局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考核工作。
二、负责干部调配、吸收和录用工作及技术干部的管理、国家公务员的组织评定、考核工作。
三、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和科级以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及其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作纪律检查、考勤、考绩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纪检和监察工作。
十、负责本局行风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日常党务工作。
十三、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财税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检验检疫系统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二、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
三、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四、定期分析检查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促进计划的实现,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五、负责录入、审核、汇总各类会计报表,提出定期综合分析报告;负责财会电算化管理工作。
六、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促使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负责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工作。
八、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协调、督办等工作。
九、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十、负责做好往来帐的管理和及时清理等工作。
十一、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并按会计档案管理的办法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二、准确及时地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十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全局报检、计收费、签证等检验检疫签证流程的管理;
二、负责辖区内报检单位及报检员的管理与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
三、负责全局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与检验检疫标志、标识管理;
四、负责全局检务档案,并按规定的保管期限保存管理;
五、负责全局检验检疫业务统计及分析工作;
六、负责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区域性原产地证明书与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局签证和证书质量把关工作;
八、负责全局信息化(“三电”、“大通关”)建设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局网络(包括BBS)与信息设备的管理;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全局检验检疫法制建设,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与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有关的培训工作;
二、负责全局行政处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指导监督;
三、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对准备工作;
四、受理检验检疫业务投诉,调查处理重大检验检疫问题;
五、负责全局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协调,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与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绿色通道、出口商品免验等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实施的考核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局科技、标准化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局科技规划、科技攻关项目、科技交流、技术引进以及检验检疫业务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辖区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不含漆或胶的竹木草制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二、负责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检疫处理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出入境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管;
六、负责出口养殖、种植基地备案登记、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及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企业注册登记的备案考核;
七、负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和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咨询指导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动植物疫情监测和调查,并实施紧急预防措施;
九、负责国内、外的动植物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及快速反应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信息分析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实验室相关项目的检测、鉴定及其相关的管理;
十三、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标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咨询工作;
十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辖区内进出口金属材料、机电仪、机动车辆、家用电器、成套设备等商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二、负责进出口轻工产品、木制品(含漆或胶)、纺织品、服装等等检验检疫与监管工作;
三、负责分管产品进口安全质量许可的实施、出口质量许可的咨询、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
四、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标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咨询工作;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辖区内进出口化工(含轮胎)、矿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分管产品进口安全质量许可的实施,出口质量许可的咨询、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进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出口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监管、预与出口食品接触内包装物的检验监管;
四、负责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工作;
五、负责本局实验室相关项目的检测、鉴定及其相关的管理;
六、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标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七、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咨询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牡丹江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管理、指导工作,依法指导口岸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的检疫查验、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工作;
二、负责牡丹江口岸服务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储存场地卫生许可审批;
三、负责牡丹江口岸从业人员健康证签发审批;
四、负责组织协调牡丹江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检测,收集口岸有关传染病信息和上报工作;
五、负责监督指导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入境人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工作;
六、负责牡丹江口岸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本局医学媒介生物实验室的管理;
八、负责组织协调牡丹江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对及处理工作;
九、负责本科室业务有关标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十、负责本科室业务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咨询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牡丹江航空口岸出入境航空器检疫查验、卫生监督及卫生处理工作;
二、负责牡丹江航空口岸出入境人员的检疫查验和传染病监测工作;
三、负责牡丹江航空口岸国际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旅客携带物品、特殊物品及伴侣动物检疫处理和后续监管;
五、负责牡丹江航空口岸出入境的尸体、棺柩、骸骨实施检疫查验、卫生处理、卫生监督;
六、负责牡丹江航空口岸出入境集装箱、铺垫材料的检验检疫和卫生监督工作;
七、负责牡丹江航空口岸出境货物查验换证、入境货物登记放行工作;
八、负责牡丹江航空口岸的环境、存储场所、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九、负责牡丹江航空口岸媒介生物的防治与监测;
十、负责牡丹江航空口岸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的监测、收集和上报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对出入境人员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二、对出入境人员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对出入境人员开展旅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包括卫生咨询、卫生宣传、健康评估,提供必要的旅行卫生保健用品;
四、负责传染病监测;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研究咨询与检疫风队分析;
二、承担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三、开展有关检验检疫技术方法标准的修订;
四、承担法定检测鉴定和委托检测鉴定业务。
牡丹江检验检疫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共建和谐、创新发展”的发展战略和“提升工作质量、打造沿边强局”这条主线,严把进出口产品质量关,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经受住了来自方方面面的考验,促进了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维护了国门口岸安全,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检验检疫的影响力和贡献率全面提高。
1998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2009年荣获全省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0年荣获全省系统“质量提升”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多次被牡丹江市委市政府授予“支农工作”先进集体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党支部连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
2016年3月17日,一条“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旗倒挂”的短视频在微信圈疯传。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表示,事发于2016年3月16日,系安保人员误操作所致,发现后立即更正,全过程仅十几分钟。
视频中,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上,鲜艳的五星红旗迎风招展,但呈现倒挂姿态。视频随即引发热议。有网友称,国旗倒挂玷污了国旗的威严,并违反了国旗法。
牡丹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事发于16日,因为之前的国旗较旧,需要更换新的。当天上午,一名60多岁的安保人员上去更换,换下后发现国旗倒挂了,立即又上去将国旗重置,“整个过程就10几分钟”。
对于安保人员的误操作,该工作人员表示,涉事保安已经年过6旬,已经退休,随后又称其系物业临时叫来,领导很“重视这个事”。
根据《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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