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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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北辰区北辰道316号,成立至今随北辰区域行政区划变化依次更名。1953年5月18日,天津市津北郊区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更名为天津市北郊区人民法院,1992年更名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09年10月迁入新办公楼,基础设施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北辰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56人,其中审判员、助理审判员97人,另有部分聘任制工作人员。全院干警中硕士研究生17人,本科学历121人。设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行政庭、审监庭、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等16个内设机构和青光、小淀、北仓、宜兴埠、天穆、新村6个派出法庭。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近8000件,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一审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刑事案件(不含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一审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等刑事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一审劳动争议、特别程序案件。
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一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理一审合同纠纷、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合伙企业纠纷、与破产有关的纠纷、证券纠纷、信托纠纷、保险纠纷、票据纠纷、信用证纠纷等商事案件。
北仓法庭、新村法庭、天穆法庭、青光法庭、小淀法庭、宜兴埠法庭 依法审理一审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所有权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民事案件。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及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立案一庭 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依法进行审查、登记立案;速裁简易民商事纠纷;负责诉前保全、公示催告、查询咨询、收转诉讼材料等工作。
立案二庭 负责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开展诉讼指导、咨询,负责日常信访接待、矛盾排查、判后答疑,指导各业务庭的涉诉信访工作。
审判监督庭 负责再审、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司法统计、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案件评查、裁判文书上网、结案管理、审限跟踪等工作。
执行局
执行一庭 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正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依法执行上级法院指令本院执行的案件;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执行二庭 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及执行信访接待。
综合科 主要负责执行案件的立案程序规范管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案件信息录入、档案扫描、账号查询、调研反馈等工作。
办公室 负责本院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辅助、财务管理、诉讼文书档案、后勤保障、网络信息化等工作。
政治处 负责本院的干部管理、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培训、岗位目标考核工作、机关党务工作等。
研究室 负责本院工作报告、信息、调研、经验材料、总结等综合文稿的起草;法制宣传,综合治理,编辑院刊等工作。
监察室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法警大队 负责安全保卫、司法拘留、车辆管理、提押、看管人犯等工作。
近年来,北辰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市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以“百名法官下基层、走访百家企业和基层单位、深入百个重点工程项目、回访百个诉讼当事人”为主要内容的“四个百”活动,努力服务大局;多措并举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质效评估综合指数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成数字化图书馆,创办院刊《北辰法苑》。全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绩,连续四次获得全市优秀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多次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法院、天津市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区党建工作先锋号、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2012年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优秀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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