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昆区友谊大街91号。全院有人员326人,正式在编人员260,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
- 名称
- 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91号
- 邮编
- 014010
- 电话
- 0472-5179967
- 成立时间
- 1950-02-06
目录
包头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2月6日,1955年8月正式更名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0个基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27768平方公里,人口230万。其中5个城区法院(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石拐区、九原区),1个矿区法院(白云鄂博矿区),3个农牧业旗县法院(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和1个开发区法院(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
包头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处、机关党委、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未成年人庭、执行局、研究室、审管办、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国赔委、志史办共计24个部门。
近年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包头市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裕包头、文明包头、生态包头、平安包头”的总体要求和超常规、跨跃式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办精品案件、创金牌法官,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打造与包头市跨越式发展、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相匹配的一流法院工作的工作思路,坚持日常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全面做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物质装备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获国家级先进集体5个次,国家级先进个人7人次,自治区级先进集体11个次,自治区级先进个人21人次,市级先进集体15个次,市级先进个人12人次;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3年度中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等称号,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