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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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法院位于天津市最北端,这里风景秀丽,景色怡人,素有“天津后花园”之称。辖区内有世界文化遗产黄崖关长城、国家首批5A级风景名胜区盘山、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千年古刹独乐寺等众多风景名胜古迹。
多年来,蓟县人民法院在蓟县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市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每年审执各类案件15000余件,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些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为平安蓟县、法治蓟县、美丽蓟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自2003年连续四年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优秀法院”,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6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市高院评为“优秀法院”并荣记集体二等功;2009年荣立“集体一等功”。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被市高院评为“优秀法院”并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被市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被市高院评为系统先进集体并记三等功;2013年被市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如今,蓟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着昂扬锐气、蓬勃朝气、浩然正气,团结一心,努力拼搏,扎实苦干,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蓟县构建“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进程,早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继续做出不懈的努力。
刑事审判庭:主要负责一审刑事公诉案件的审理;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主要负责一审刑事轻伤害案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交通 肇事犯罪案件的审理;
民一庭:主要负责房地产、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属、集团诉讼等案件的审理;
民二庭:主要负责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民三庭:主要负责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事故、基层法庭发还重审案件审理,并负责指导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行政庭:主要负责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及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
执行一庭、执行二庭:主要负责对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
综合科:负责执行工作综合事务;
立案一庭:主要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和诉讼指导工作;
审监庭:主要负责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和各类再审案件的审理;
立案二庭:负责小额金融借贷纠纷;
政治处:主要负责思想教育培训、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项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项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密等项工作;
研究室:主要负责法院调研,法律宣传、综合文稿的起草,信息、简报的编发,司法统 计与分析等项工作;
法警大队:主要负责提押和临时看管人犯、值庭、协助执行、机关安全保卫等项工作;
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院机关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文书上网等工作;
本院所辖基层法庭为:邦均、上仓、马伸桥、别山和下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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