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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产生的一个名词。它是我国现阶段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式。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入“十三五”,非公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春天,非公经济将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目录

非公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产生的一个名词。它是我国现阶段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式。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组成

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的所有制形式。它是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种重要的非公有制经济。

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所有制形式。它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种重要的的非公有制经济。

外资经济,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吸引外资建立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境外资本部分,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它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种重要的非公有制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发展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中国存在、发展及其地位、作用的认识以及相关的方针政策,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和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

1949年9月29日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对中国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实行“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方针。由于实行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制度,调动了各种经济成份的积极性,中国国民经济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得到恢复和发展。

基于对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仍然“既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益的一面,又有维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了“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和平赎买的政策,于1956年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此中国的私人经济基本消失,仅存的一些个体经济,由于人数与规模甚小,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已微乎其微。此后的20多年间,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作为“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而被彻底排斥。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非公有制经济开始得到恢复和发展。

1980年8月中共中央转发《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的文件指出,个体经济是“从事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这种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不可缺少的补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将发挥积极作用。”198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国营和集体经济是中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补充。”1982年12月中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个体经济在中国迅速发展。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党在现阶段对发展个体经济的基本指导方针,指出“坚持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长期的方针,是社会主义前进的需要”。

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大明确提出鼓励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方针。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确定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宪法第十一条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条文。

1992年12月中共十四大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要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1999年3月,中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非公有制经济20年来生存发展及其贡献的充分肯定。

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下发。这是一部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认识

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即使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里,我们也仅将非公有制经济当成是一个补充成分。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随着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推进、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随着财政体制向公共财政体系的转轨、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成分,并将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发挥一些特殊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国民经济发展强劲稳定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平均增长率远远超过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增长率,对二十多年来的经济增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相对困难的几年里,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明显的。由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将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将会成为国民经济强劲稳定的发展动力。

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将是各级政府的一个较为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在过去几年里,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就业人数持续减少,而正是非公有制经济每年创造了数百万的就业机会,不但吸收了新增的就业人员,也吸收了从国有企业分流出来的人员。以后,非公有制经济仍将会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将会是越来越重要的税源。尽管国有经济目前在整体上仍然是政府最大的税收来源,但非公有制经济直接和间接创造的税收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特别是在增量上会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

非公经济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我们尽管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将是平等竞争、厉行法治等基本规则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

原因

为什么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有经济呈不断发展的趋势。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主要地位,其中邮电、民航、铁路等总额占全社会同行业比重的100%,电力煤炭、石油开采、冶金、化工等行业的资产分别占全社会同行业比重的70%以上,国家财政收入有60%来自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所有制形式决定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产生了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力的必然结果。”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从生产力发展程度讲,中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于世界后列。突出的现象是:13亿人口,近8亿在农村,基本上还是用手工工具搞饭吃;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现象同时并存。中国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不发达、多层次和不平衡等特点,这决定了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不能只有公有制经济,而必然是包括公有制、私有制以及其他所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也指出,只有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能真正坚持、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决定了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具体地说,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平竞争的关系。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也是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基本条件。没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即使处于优势地位的企业,也不可能持续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基础上的公平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要条件。二是互相渗透的关系。现代市场经济既不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也不是单一的非公有制经济,而是各种所有制经济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股份制就是这种渗透和融合的典型形式。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必将极大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的融合、渗透。三是共生相长的关系。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同处于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下,根据统一的市场规则运行。作为市场主体,两者处于竞争相长的过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你,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符合双方的利益。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决定了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经济成分,具有积极的作用。首先,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增强了经济活力。垄断和竞争不充分,必然带来经济效率的损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主体多元化,形成了多元竞争格局,这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经济效率,有利于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次,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对国有企业形成了加快改革和发展的压力,而且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建立了一个“参照系”,有利于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以股份制为代表的混合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国有企业建立法人财产权和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企业内部的制衡机制和科学的决策机制,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改革传统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社会新增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有利于国有企业分流富余人员,提高效率。第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快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很多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而且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作用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4月底,我国私营企业发展到1653.8万户,个体工商户发展到5139.8万户,目前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我国GDP的60%、国家税收的70%、企业总数的80%、新增就业的90%。从中不难看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显然,新常态下,要培育发展新动力、厚植发展新优势,为我国经济注入更多活力和创造力,就必须进一步重视和促进非公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1)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增长点,生产了大量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产品,在满足人民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它们增加了社会资本,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税金;(3)它们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4)它们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加快了第三产业的发展;(5)它们促进了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加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它不仅对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自身利益,也是对国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中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由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能够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始终受到国家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不会冲击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动摇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且还会在与公有制经济的联系、竞争和合作中,有益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当前,中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和优化中国的经济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还是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的就业体系,保持社会稳定,都需要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发展前景看,由于中央政策明确,地方政府支持,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人们思想观念更新,非公有制经济在一段时期内仍将快速增长,在中国社会发展中也将发挥更大作用。因此,对待非公有制经济,要积极鼓励、引导,使其健康发展。

问题

近年来,国家为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眼于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出台了一系列类似于市场准入、科技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政策举措,为助推非公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当前社会上仍有一些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民营经济,依然存在着“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不公平、不平等的歧视现象,融资难、融资贵、创新能力不足、人才严重缺乏、税费负担较重、经营发展困难等问题客观存在,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制约和束缚了非公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上,都可谓蔚为壮观,举足轻重。然而,由于体制和机制的不健全、陈旧观念的阻碍,非公有制企业在用工、融资和享受司法资源等方面,都难以与国有企业平起平坐。一些基层的司法机构在处理非公有制企业职务犯罪、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时还存在着态度不够坚决、打击不力等问题。混淆罪与非罪、法律和政策界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机遇

进入“十三五”,非公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春天,非公经济将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首先是区域发展的机遇。国家接二连三出台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包括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为企业家带来了“上百万亿量级的重大投资和市场”。

其次是供给侧改革的机遇。作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重要的消费大国之一,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中等收入人群,且每年增长20%以上,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市场潜力。

最后,是绿色发展的机遇。绿色发展是国之所望、民之所盼,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生态优先战略是国家的重大战略。仅仅西部就有26亿亩沙漠,其中三分之一可以治理利用,这就蕴含着十几万亿元的投资空间。因此,绿色发展战略空间广阔。

利好

2016年全国两会对于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非公有制企业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指出: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且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各展其长、共同发展。

2016年3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官网上全文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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