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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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是指人们获取、分析、衡量和传播媒介中的讯息的能力。不同的媒介以不同的方式延伸着我们的感官,许多不同形态的媒介正在崛起,因此,要确保媒介发挥正向功能,最好的方法就是增强人们使用媒介的能力,即媒介素养。
大众传播学者阿特·西尔弗布拉特认为媒介素养是可以而且是必须提高的技能。他指出,传统上对媒介素养的定义仅限于印刷品,认为只要认识字母、学会阅读就叮以了,而现在的媒介包括印刷品、电影、摄影、广播和电视,因此他拓展了媒介素养的定义,给出了媒介素养的五要素:
意识到媒介对于个人以及社会的影响;
了解大众传播过程;
分析并讨论媒介讯息中使用的策略;
意识到媒介的内容是为当今文化以及我们自身提供洞识的“文本”;
培养对媒介内容更深程度的享受、理解和欣赏。
传播学者詹姆斯·波特在其著作《媒介素养》(MediaLiteracy)中,描绘了媒介素养的几个基本准则:
媒介素养是一个连续统一的整体,而不是一个分类条件,总有进步的空问;
媒介素养需要得到发展。我们必须积极地开发这些潜能;
媒介素养是多维度的,我们通过四个维度与媒介中的讯息互动。这四个维度分别是:
认知领域,指智力活动及思考;
情感领域,指感情的维度;
审美领域,指从艺术角度享受、理解及欣赏媒介内容的能力;
道德领域,指推断信息中的价值观的能力。
提高媒介素养的目的是让我们对解读拥有更多控制权。
媒介素养这一概念最早由英国学者利维斯和汤普生在1933年提出,主要目的是为了反对传媒中“低劣”的大众文化,来保护本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媒介素养的缺乏,导致媒体从业人员将自己的报道对象利益衡量标准化,哪种报道方式、什么报道内容、报道对象能最大限度地吸引受众的眼球,就是媒体所要采取的方式。
保护主义立场:第一代范式以比较精英的观点视大众媒介为“下九流”的“带菌者”,传播对社会、高尚文化尤其是对青少年有害的信息。媒介素养教育的职责是给公众大预防针,防止侵害。[3]
重点对媒介文本的批判性解读:第三代范式转而强调大众媒介制造假性意识(false consciousness)的巨大潜力,强加给受众主流的价值观念,认为媒介素养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和批判解读能力。
参与式社区行动:第四代范式认为媒介素养的目的是帮助公众成为成熟公民,而不仅仅是老于世故的消费者。提出了关于社会行动和行动建构的问题。霍布斯(Hobbs,1998)将媒介素养定义为使用、批判性媒介信息和运用媒介工具创造信息的过程;媒介素养的目标在于通过分析、推理、传播和自我表达技能的发展来提升自主权(Aut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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