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11号
- 邮编
- 164300
- 电话
- 0456-8294017
- 成立时间
- 1948年2月1日
目录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48年。辖区设两市三县一区6个基层人民法院,年均办案10000余件。目前,全市法院共有编制646个,实有干警562人。其中,黑河中院现有编制127个,25个内设机构、1个下属单位,实有干警112人。其中:法官66人,平均年龄46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6%;其他工作人员46人,平均年龄3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0.4%。办公审判大楼8800平方米,建于2004年。
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
负责院机关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人员考录、调配、任免、工资和离退休的审批、考核、奖励、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及老干部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负责机关有关党群党建方面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各项活动和发展党员,领导并负责妇委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领导院内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全市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查处工作。
研究室
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等工作。
审管办
负责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一工作,各类裁判文书评查、与人大、政协机关及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法官审判业务档案的管理,案件评议和审查、审判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
刑一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除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案件以外的一、二审刑事案件。
刑二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一、二审刑事案件。
民一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除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其他合同纠纷以外的一、二审民事案件。
民二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其他合同纠纷的一、二审民事案件。
行政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一、二审行政案件。
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负责执行辖区内重大执行案件和院内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立案庭
负责依法受理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一、二审和再审的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审查立案及交办、催办工作,处理告诉申诉来信来访事宜。
审监一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申诉、再审、抗诉案件及减刑、假释案件。
审监二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民事、民商事、行政申诉、再审和抗诉案件。
法警支队
负责全市法院法警工作。
司法科
负责院内行政事物、计划财务、物资装备、调拨等工作。
技术室
负责司法鉴定及其它相关的专门性技术工作。
办公室
负责院内政秘、档案管理工作。
法官学院分院
负责对全市法院的法官、书记员、法警等各类人员进行培训,落实上级法院的培训计划和安排。
赔偿委员会
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等工作。
信访办
负责指导协调涉诉信访工作,处理进京进省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涉诉信访问题调研,管理审核司法求助资金使用。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理全市辖区内一、二审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负责对未成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和回访考察,协助社区矫正组织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做好帮教工作。
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定和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全市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选任、培训、指导监督等工作。
刘锁星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邱胜林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高
刘锡英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四高
陈文华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高
付 艳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高
范江涛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四高
王忠东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四高
刘天成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高
王淑华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高
晋文举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四高
刘云峰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四高
霍永昌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庭长 四高
王兆江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四高
刘 岩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四高
王清海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四高
李 阳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 四高
臧志勇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四高
李金宇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未定级)
彭碧旭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一级
董宜河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四高
宋宏宇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未定级)
韩孟轲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主任 四高
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法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