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
- 邮编
- 350003
- 电话
- 0591-87087883
- 成立时间
- 1950-10
目录
1950年10月,福建成立省人民法院。1952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截至2013年9月,福建高院有内设部门27个。9个设区市设中级人民法院9个,厦门海事法院1个,福州铁路运输法院1个,各县(市、区)设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204个,厦门海事法院有3个派出法庭。
根据法律规定,福建高院担负着对全省性的重大一审刑事案件、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重大、复杂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一审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等审判任务。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涉台湾地区司法事务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官培训处、机关干部处、市县干部处、干部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宣传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警总队。
马新岚 党组书记、院长
何鸣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林卫里 党组成员、副院长
周瑞春 党组成员、副院长
林贻华 党组成员、巡视员
许先丛 党组成员、副院长
罗志沙 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
谢开红 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灿寿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段思明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新岚 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鸣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卫里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瑞春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贻华 巡视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许先丛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志沙 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谢开红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段思明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建安 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祝昌霖 审判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