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法院地址
- 广东省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70号
- 邮 编
- 510900
- 网 址
- https://www.conghuacourt.gov.cn
- 投诉电话
- 879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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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人民法院原名从化县人民法院,1949年10月25日从化解放后,成立从化县人民政府临时法庭。1950年1月,撤销临时法庭,正式建立从化县人民法院,由县长马达兼任院长,后时分时合。1991年7月5日,从化县人民法院搬迁至现址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70号。
从化区地处广州市东北部,是广州市唯一的一个山区市,105、106国道贯穿其中,系珠江三角洲到粤北山区的过渡地带。全市总面积2009平方公里,其中丘陵和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70%,常住人口59万多人,共有五镇三街,一个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一个新温泉旅游开发区,另有两个为广州市属林场大岭山林场、流溪河林场。
从化区人民法院现有办公楼三座,总办公面积2900平方米,大、小审判法庭6间,面积1300平方米,大院内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和政工办公室、监察科、办公室、调研科、司法行政装备科、司法委托科、法警大队、综合保障中心等16个部门,原有11个基层人民法庭现撤并为吕田、良口、太平、鳌头4个中心人民法庭。全院现有行政编制137人,现在职在编122人,事业编制20人,现在职在编9人,另有部分合同制书记员和聘任制法警。
近三年从化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情况: 2010年收案5686件,结案5665件; 2011年收案5165件,结案5001件;2012年收案6668件,结案6511件。
立案庭工作职责: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的审查和立案工作;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司法救助申请事宜等。
刑事审判庭工作职责:依法审理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或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少年审判庭工作职责:依法审理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职责:依法审理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案件,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案件,人身权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及其他损害赔偿案件,一般民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职责:依法审理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票据、股权等案件,企业破产案件,办理公示催告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行政审判庭工作职责:依法审理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太平人民法庭工作职责:依法审理太平镇、神岗镇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
鳌头人民法庭工作职责:依法审理鳌头镇、龙潭镇、民乐镇、棋杆镇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
吕田人民法庭工作职责:依法审理吕田镇、东明镇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
良口人民法庭工作职责:依法审理良口镇、温泉镇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
执行局工作职责:执行本院作为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书、支付令以及生效的仲裁,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执行的事项。
审判监督庭工作职责:审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或未经复查、再审的申诉、再审申请,决定是否立案,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作审查处理;审查处理院领导、上级法院交办的,不服生效裁判的审判监督案件;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监督、分析、评查及提出错案追究建议;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确认工作;负责本院的案件督促检查工作及有关委托中介机构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协调本院各部门开展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办理由院领导批示的有关文件,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文秘、信息资料、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管理图书、报刊资料。
调研科工作职责:负责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及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预测、报送审判及有关信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办理由院领导批示的有关文件,负责信息上报、新闻宣传、司法建议,调查研究本院在审判实务中贯彻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定期撰写和上报典型案例,起草本院的规章制度,研究并征集意见、建议,编写本院刊物,指导各部门的调研工作,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题问题的调查、检查和评查,完成上级法院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审判实务的调研任务。
政工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各类人员的考录、任免、调配、工资福利、公费医疗、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组织落实各项人事制度,负责法官等级、警衔以及其他职称评定工作,办理《法官法》规定的有关工作。
监察科工作职责:负责监察工作,监督、监察法院工作人员在执法和其他工作中的行为,受理对本院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法院审判人员的违法审判追究工作,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联系和协助司法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工作职责:负责本院各项经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后勤事务、安全保卫及其他服务性工作,负责法院的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装备的计划、管理及分配,负责法院的基建规划、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的建设,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法警大队工作职责: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负责对开庭审理、宣判的被告人的提押和押送,执行死刑,协助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有关事项,负责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维护机关秩序,负责管理、检查、监督本院枪支、弹药的使用,接受上级司法警察机构的调遣,协助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
综合保障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负责办公、水电设备的采购工作、房屋维修和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负责监督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交通安全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近年来,从化区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评为“在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奖”以及“在《人民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两庭建设先进集体”、“广东法院青年文明号”,两次获得“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广州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广州市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广州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该院先后多次在省、市法院相关会议上作调解工作、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法警建设、法庭建设、依法治市等工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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