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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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网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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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由网络平台制作、首发、独播的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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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作:《屌丝男士》、《太子妃升职记》、《上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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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平台:爱奇艺、乐视视频等
目录
网络剧是专门为电脑网络制作的,通过互联网播放的一类网络连续剧。是随着互联网发展产生的。与传统电视剧区别主要是媒介区别,是以电脑网络为媒介的剧种。其带来的便利性包括播放准入门槛低,对节目的内容选择性,时间选择性,观看可操作等。也有网络剧是基于已经播出的人气电视剧,填补其内容与时间孔隙等的不足而产生,或是基于人气游戏等产生。
- 网络自制剧始于2009年,而在近两年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 2014年因全年网络自己聚数量超过往年综合故称为网络自制剧元年。
- 2015年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截止8月底便在总集数方面超越2014年总和。
- 2015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多项通知,限制监管网络剧,多部网络剧下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管理,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防止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的网络视听节目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1、《补充通知》强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履行好开办主体的职责,严把播出关,制作播出适合网络传播、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从事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播出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制作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个人制作并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由转发该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履行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只能转发已核实真实身份信息并符合内容管理规定的个人上传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不得转发非实名用户上传的此类节目。
2、《补充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对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主创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网络剧、微电影选题管理,确保所选题材积极健康向上。同时,采取举办创作座谈会、开展优秀节目评比、行业自律和文艺批评等方式,引导主创人员自觉坚持正确导向。
3、《补充通知》规定,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上网播出前应完成节目信息备案;上网播出后,群众举报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发现节目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立即下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节目内容违反广播影视有关管理规定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07部网剧集体下架
1 《再一次心跳》
2 《地外情人》
3 《我还不想睡》
4 《毛骗第1季》
5 《九星天辰诀》
6 《金刚葫芦侠》
7 《僵尸无极》
8 《马尚友》
9 《北京脱光日记》
10 《掉渣甜第二季》
11 《
2015年2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在“网络剧的发展与管理”的主题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网络剧的监管。
2016年3月,在两会期间,知名导演赵宝刚提及网络剧遭下架时表示,审查要有,但要注意尺度,网络剧完全按照严格模式可能会受限。“我本身也不是特别忠实的观众,看过一点,有的接受不了。”被追问哪个接受不了,赵宝刚笑言,我徒弟侣皓喆拍的《太子妃升职记》我就接受不了。”
2016年3月,张国立参加两会,并呼吁应加强网络剧的全流程管理,网络剧应与电视剧、电影一样立项、报批、制作、审看,拒绝低俗恶俗,“不能随便拍什么都可以放到网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