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法院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 邮 编
- 510300
- 网 址
- www.gzhzcourt.gov.cn
- 投诉电话
- 84430623
目录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前身为河南区人民法院,1960年8月更名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该院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海珠区。海珠区古称“江南洲”,位于广州市的中部,是四面环水的天然良壤,由珠江水系广州河段前后航道所环绕,与荔湾、越秀、天河、黄埔、芳村、番禺各区隔江相邻,江岸线长达47.35公里,是一个素有广州“南肺”之称的绿色岛区。全区辖区面积90.40平方公里,辖区内有18条行政街道,常住人口约157万人。
2011年至今,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0930件,年均收案数近17000件。
该院内设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司法委托科、调研科、监察室、政工办、后勤保障中心等16个部门,直属行政机构1个——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1个——生态城法庭,在编干警两百余人。
该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2000年、2002年连续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欣然亲笔题字:“法重如山,清正守廉”八个大字赠予该院。2003年、2009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2009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模范法院”称号。在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的“2011年广东法院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中,该院在全省群众满意度排名第三,在广州市排名第一。该院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法官苏国霞为代表的先进人物。
近年来,该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秉承“崇德守廉、尚法慎断”的院训,塑造“法正如天、法重如山、法平如水、法清如莲”的法院形象,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方式赢得地区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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