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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辖区内按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共设有17个部门,其中内设机构15个
法院地址
广州市寺右新马路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
邮    编
510600
网    址
https://court.yuexiu.gov.cn
投诉电话
87365002

目录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52年成立的广州市人民法院北区、中区、东区三个分庭。1952年12月底,各分庭分别升格为各区人民法院。1960年,广州市区划调整,中区并入北区,改称越秀区,东区改称东山区,法院机关也相应调整。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再次调整部分行政区划,东山区并入越秀区,2005年9月30日,原越秀区、东山区法院合并为新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新越秀区总面积33.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16.25万人,下辖18个行政街,是广州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中心,也是广州军区,省、市“四套班子”等党政军机关的所在地。

2010年,该院新收各类案件27928件,结案26787件;2011年,新收各类案件24702件,结案24510件;2012年,新收各类案件26471件,结案26229件。自2006年起,该院收、结案数连续七年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组织机构

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辖区内按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共设有17个部门,其中内设机构15个:政工办公室、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和执行四庭)、办公室、调研科、少年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和司法行政管理科,直属行政单位1个:法警大队,事业编制机构1个:综合保障中心,全院在编人员272人。

所获荣誉

该院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第二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结对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一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干警队伍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立案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审监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第二批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联系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黄莹被评为““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广州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越秀区先进劳动者”,一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7月被该院任命为刑事审判领域专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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