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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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1987年4月1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016年2月29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提出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这项改革涉及全国243万家餐饮企业和1445万从业人员,有利于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有利于鼓励创业、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增长。
《决定》要求,取消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行为,依法依规依标准进行事前审查,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内部审查细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着力提高办证效率。
《决定》强调,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改进监管方式,建立信用体系,完善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等,确保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传染病疫情及隐患的报告后,要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卫生部门要主动监测、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相关传染病疫情,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
在上述管理范围内的,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四类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将实现“两证合一”。
这一改革举措,既解决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个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的问题,也解决了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地址需要办理多张许可证等问题,将涉及全国243万家餐饮企业和1445万从业人员,给企业松绑减负。
“两证合一”后,这四类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将被取消,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将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1、将解决什么问题?
流程复杂繁冗环节多收费高
办证复杂、流程繁冗,曾经是困扰餐饮企业的一大苦恼。以前,餐饮企业既需要申领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又需要领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即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办证过程中,要分别向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复提交材料,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等。此外还要接受两个部门各自组织的检查验收和培训。卫生部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配备卫生管理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有些地方还要求到指定机构接受专门培训,并收取培训费用。因为办理时限长,中介服务环节多、收费高,许多新店由于两证不齐全而迟迟不能开业,空耗着房屋租金和员工工资。
2、将带来哪些实惠?
时间人力开支将得大量节约
“两证合一”将给企业节约大量时间、节省大量的人力投入和不少开支。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公共事务经理张晓文说,对于百胜来讲,仅一项“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改革,每年会节省因申办更换证件导致延迟开业、培训监测等费用数以千万计。
“改革不仅有利于企业,也有利于消费者。因为成本一高,企业负担就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提供的服务就越贵。”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冯恩援说。
3、未来将怎样监管?
厘清各自职责减少扯皮推诿
“两证合一”后,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根据职责分工,卫生计生部门将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公布和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卫生部门主动监测、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相关传染病疫情,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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