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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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4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县16岁少年宋争光被指为猥亵杀害9岁堂妹的凶手。周口中院两次判其无期徒刑,河南省高院两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宋争光的父母不断上访。2009年4月24日,淮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宋争光的父亲宋现友和母亲辛连英有期徒刑2年6个月。
6年后,检方撤诉。2013年12月,宋争光被取保候审。2014年4月14日,宋现友和辛连英又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8月17日,项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宋现友有期徒刑有5年9个月,辛连英6年。
2016年1月26日,宋争光申请国家赔偿2088万元。
宋争光入狱后,他的父母不断上访。2009年4月24日,淮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宋争光的父亲宋现友和母亲辛连英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13年12月,宋争光被取保候审。对于“取保候审”,宋争光的父母拒不同意,要求无罪释放,并以此要挟公安机关承办人刘其刚,向其索要三万元。此外,二人多次到河南省高院闹访。2015年8月17日,项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宋现友有期徒刑有5年9个月,辛连英6年。
2016年1月26日,宋争光在律师蔺文才的陪同下,走进周口中院立案厅,申请国家赔偿。宋争光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共4页,提出5项赔偿要求,分别是被羁押2354天的误工费517220.8元;打折腿后的治疗费、伤残补助费;假日未回家造成的加班费;误工费和精神抚慰金,共2088万余元,其中仅精神抚慰金就高达2016万元,这也是近5年来,索要国家赔偿金最高的案件。
经过7天的等待,2016年2月1日下午,周口中院终于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赔偿书上标有(2016)豫16法赔1号。这意味着,此案应属今年1月1日“两高”《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周口中院受理的第一起因久拖不作结案,而直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宋争光案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目前宋争光正在广东东莞找工作,他的父母仍在监狱服刑。他说,要不是父母的不离不弃,他可能再也出不来了。
虽然宋争光已经“从里面走了出来”,但6年的封闭生活让他感受到了强烈的“脱节”。不仅如此,他的父母被法院判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至今仍在服刑。
宋争光:我记得很清楚,是2007年7月14日,晚上那个女孩失踪了。村里的人都去找,我妈也去找了,没找到。第二天她的尸体被找到了,现场我也去了。当时村里人一开始以为她是被淹死的,因为那几天一直下大雨。警察来了之后,把村子封锁了,打工的都不让出去,很多人包括我都被询问过。第二天在(尸体被发现的)现场,人很多,警察问“哪个叫宋争光”,就把我带走了。
宋争光:本来和她家无冤无仇,还是亲戚,她家的地在我家后面,以前她爸浇地还扯俺家的电。后来我才听说是那个女孩的奶奶,当时对警察说见我在那一片儿(尸体被发现现场)玩。后来,她奶奶也找不到了,不知是不是去世了。
宋争光:(被)打得受不了,承认了。当时我才16岁。他们说,承认了就把你放回家。我就承认强奸(猥亵),又承认杀人。
宋争光:关了6年多。在里面苦得很,早晚吃馒头,中午吃面条,没有肉。有时别人家送肉,我能吃点。在里面干活儿,往锡皮纸上盖膜,干了4年。然后又剥了一年多的大蒜。从地里刚出的湿蒜,不停地剥,一天干十几个小时,剥得手起泡。在里面难熬得很,换过很多次号房,经常挨打。我想过自杀,最后也不想了,就觉得肯定出不来了,要在里面一辈子了。
宋争光:我想找个安稳的工作,结婚、学个手艺,到时看做厨师行不行。做厨师,起码父母想吃啥我可以给他们做点啥。挣钱把家里的房子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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