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克学派以《古兰经》为立法基础,除遵行经中律例明文外,还依据经文的正面意思及由正面意思反证而得的意思,创制新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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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派产生于麦地那,又强调以经、训为立法的主要依据,因此受到伊斯兰教正统派的推崇和拥护。最初的中心是贾希兹和埃及,后流行于整个北非及中非、西非的穆斯林地区。曾在穆斯林西班牙取代奥扎仪学派。在希贾兹(一译汉志)、巴士拉等地流传,并一度占主导地位。后来由于阿巴斯王朝重视哈乃斐学派,影响逐渐减弱。目前,在摩洛哥和阿尔及利亚是唯一得到承认的学派,除在沙特阿拉伯的希贾兹以及巴林、科威特、巴勒斯坦等地有信奉者外,主要流传于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利比亚、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尼日尔、马里、尼日利亚和苏丹、乍得等国。
该派各个时期的法典和法学著作甚多,较早且具有代表性的有马立克的《穆宛塔》(又译为《圣训易读》),艾赛德的(《穆丹沃纳》)、伊本·哈比卜的《明道教法经》、穆罕默德·欧特比的《欧特比耶教法集》、穆罕默德·本·穆瓦孜的《穆瓦孜耶教法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