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人民法院
- 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 邮政编码
- 100026
- 联系电话
- 010-65021021
- 院长姓名
- 李瑞翔
目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前身是北京市东郊区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全院现有人员668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2%,其中博士4人,硕士277人,占总人数的57.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近年来,朝阳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5.5万件左右,约占全市法院的1/7强。多年来,朝阳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
朝阳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商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南磨房、王四营、双桥、酒仙桥、温榆河、亚运村、奥运村7个人民法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办),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干部科、组宣科、综合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裁判文书校核办公室、调解工作办公室等共计35个部门,以及基建办公室、院史院志修订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此外,还有一个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朝阳法院先后推出了由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诉前财产保全的和解、执行立案前的执行督促三项工作机制构成的“诉前和解三种机制”;由法官助理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律师主持和解构成的“庭前和解三项制度”。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朝阳法院还启动了诉调对接工作,在7个人民法庭增设立案点,安排特邀调解员等专职人员负责纠纷的立案前调解。2005年以来,朝阳法院通过调解和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力推动了朝阳区“大调解”格局的建立。因调解和解工作成绩突出,朝阳法院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市委政法委和市高院在全市法院范围内推广朝阳法院工作经验。
在审判管理创新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朝阳法院探索构建一体化的审判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管理组织制度、流程管理制度、全程提示制度、质量评查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努力形成审判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上述举措,朝阳法院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审判质量不断提高。2009年,朝阳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试点法院。
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扎实抓好廉洁自律、廉洁教育,制度建设,执法监督四项重点工作,确保干部队伍不出问题;针对日趋年轻化的审判队伍结构,建立以“专家课堂、资深法官课堂、庭审课堂、窗口实践课堂”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帮助青年法官丰富社会阅历、增进群众感情、增强司法能力;通过设立“司法公开宣传日”、“法庭开放日”、“常态新闻发布”、互联网公开法院年度工作报告、设置执行局长信箱等扎实举措,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启动“朝法魂”大讨论活动,对多年积淀下来的朝阳法院精神进行系统的总结、提升和固化。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朝阳法院共荣立集体一等功2个次,个人一等功3人次,集体二等功11个次,个人二等功38人次;先后涌现出“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双桥人民法庭,“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钟蔚莉等先进典型,荣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北京市先进法院”、“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等称号。2010年10月,朝阳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0年12月,朝阳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