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命之年
- 中文名
- 知命之年
- 定义类型
- 古代年龄称谓
- 称谓类型
- 50岁
- 别称
- “半百”、“知天命”
- 称谓来源
- 《论语·为政》
目录
年龄称谓是古代代指年龄的称呼,古人的年龄有时候不用数字表示,不直接说出某人多少岁或自己多少岁,而是用一种与年龄有关的称谓来代替。年龄称谓大多是记载在书籍之中,然后被沿用至今。
古人的年龄称谓来源不一,大多根据不同年龄的生理特征而命名,但也有一些是因袭前人所言而成为固定称谓的。还有依据生理特征命名的,如:人初生叫“婴儿”,是因为人初生需要抱在胸前喂奶。婴可与膺通假,膺者胸也。婴儿即为抱在胸前之儿。
另外,我们常说的“而立之年”、“不惑之年”、“知命之年”,则来自于《论语·为政篇》的记载:“子曰: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
我国还有干支纪年的传统,六十年为一轮,故又有六十岁为“花甲之年”的说法。杜甫有诗句曰:“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于是,七十又有了“古稀之年”的别称。
当然,古代年龄称谓并不止这些,还有许多散见于各类古书中,因较少使用而未被流传下来。上面所述这些因使用频率高,生命力强而被后人沿用了下来。有些还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交际之中,如:“三十而立”。再如,从“婴儿”和“儿童”两个词中,我们已看不出历史和今天的区别了。
知命之年是指50岁,知命意思是知道自己命运的年龄。
1、谓懂得事物生灭变化都由天命决定的道理。
《易·繫辞上》:“乐天知命,故不忧。”
三国魏·曹植《箜篌引》:“先民谁不死,知命復何忧。”
唐·王勃《滕王阁序》:“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
清·戴名世 《命说示郑叟》:“吾以为命有二,有一己之命,有天下之命……知命者,知天下之命也。”
2、《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后因以“知命”代称五十岁。
晋·潘岳《夏侯常侍诔》:“如何斯人,而有斯疾,曾未知命,中年陨卒。”
唐·张说《豫州刺史魏君碑》:“年近知命,位止方州。”
郭沫若《沸羹集·无题》:“照年龄说来,我已经是知命晋一的人,但不知怎的,我却感觉着一切都还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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