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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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大化革新”。646年日本
由于铁器的普遍使用,生产力提高较快,但生产发展的好处却被皇室和贵族攫取。他们广占土地,将自由民沦为部民。人民的反抗斗争接连不断,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日益激化。
旧贵族
622年日本实行推动古朝改革的圣德太子病逝后,外戚苏我氏专权,排斥改革势力,恣意榨取人民,豪族间又不断争战。当时立志变革现状的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等人,在留隋、留唐归国的学问僧南渊请安、高向玄理、僧旻等参谋下, 于645年杀了掌权的苏我入鹿,消灭了苏我氏一家,拥立孝德天皇,任命高向玄理、僧旻为“国博士”(顾问),根据唐朝的典章制度和日本国情,开始进行改革运动。
首先,仿中国制定年号,建元“大化”,继而参照唐代制度,在日本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体制,废止私有土地和“部民”,实行公地公民制,将皇室贵族和地方豪族的部民、屯仓、田庄均收归封建国家所有。又仿唐朝均田制制定班田收授之法,仿照唐的租、庸、调制,使农民在获得班田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赋役义务。
中央官制借鉴唐的3省6部设立2官8省,仿唐的御史台,设立弹正官。
地方官制则仿唐的道、州、县,设立国、郡、里3级。学制、兵制上也大体上仿唐制。从此日本结束了过去氏姓贵族专政的联合统治,建立了一个以天皇为中心,以公地公民制度为基础的,法制比较完备的中央集权式封建国家。
(1)废除部民制,建立封建土地国有制,将奴隶主贵族的私有田庄收归国有,部民转为封建国家公民。每六年按人口领口分田,终身享用,死后还给国家。废除皇室的私地、私民,改为国家的公地、公民。
(2)实行班田制:国家班给6岁以上男子口分田2反(即段,1段等于11.9公亩),女子为男子的2/3,奴婢为良民的1/3;6年一班,禁止买卖,死后归还。受田者向国家纳租、庸、调,受田男子还须自带武器服兵役。
(3)废除奴隶主贵族政治上的特权,建立中央集权国家。中央设二官、八省、一台,地方设国、郡、里。政府还制定官制和冠位制,根据国家官吏地位高低,授予位田、职田、功田等
(4)实行征兵制,京师置五卫府,地方设军团,军权归中央政府。大化改新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形成了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国家。
(5)建立中央集权国家机构,天皇之下设二官(太政、神祇,前者总理政务),八省(中务、式部、治部、民部、兵部、刑部、大藏、宫内,由左、右大臣分管)、一台(弹正);地方设国、郡、里。各级官吏由国家任免,废除旧贵族的称号和特权。
改新打击了旧贵族的经济、政治利益,引起他们的激烈反抗。实行班田制使生产者成为有一定经济独立的公民,负担相对稳定,生产积极性提高。大化改新是奴隶社会转变为封建社会的标志,但仍保留一些奴隶制残余。
这次改革遭到贵族奴隶主的顽强反抗,经过半个世纪的反复斗争,日本社会向封建制的过渡才告完成。
在中、日两国史学界对大化改新的性质有不同意见,有待进一步研究。
关于大化改新后日本社会的性质,史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此日本进入了封建社会,另一种则认为仍是奴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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