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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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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朝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整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 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清太宗时,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旗制终清未改。

初建时,不但在军事上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具有行政和生产职能。清朝统一,太宗皇太极为加强对旗人的束缚,增强了八旗制的军事职能,并为扩大军事实力和笼络人心,又建立了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各旗有军营、前锋营、骁骑营、健锐营和步军营等常规伍,司禁卫,云梯和布阵等职。另外,设立了相礼营、虎枪营、火器营和神机营等特殊营伍,演习摔跤、射箭、刺虎和操练检枪等。由于清初诸帝很重视枪炮武功等实战本领,八旗军在平定三藩,收台湾各抵御沙俄侵略等战斗中都取得了辉煌战绩。八旗兵分为京营和驻防两类。京营是守卫京师的八旗军的总称,由朗卫和兵卫组成。侍卫皇室的人。称朗卫,且必须是出身镶黄、正黄和正白上三旗的旗人,如紫禁城内午门、东西华门、神武门等由上三旗守卫。

八旗组织中蒙古旗与汉军旗的建立比满洲旗稍晚。清太宗

八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清太祖、太宗时期,八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入关前满洲八旗共309个佐领,又半分佐领18个;蒙古佐领117个,又

半分佐领5个;汉军佐领157个,又半分佐领5个。八旗满、蒙、汉佐领共583个,又半分佐领28个。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一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八旗发展迅速。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669个,嘉庆时增加到681个。此后维持在这一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11个,康熙时又增加76个,雍正二年(1724)定制为204个。八旗制度建立时有蒙古人编在满洲八旗内,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领35个,又半分佐领2个,编在满洲八旗下。顺治十五年有汉军佐领206个,又半分佐领3个。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个,又半分佐领1个。雍正十二年定制为270个。此后,因八旗生计愈来愈困难,一部分汉军出旗为民。乾隆五十五年(1790)汉军佐领减少到266个。此后终清不改。八旗官兵的额数,清末光绪、宣统时,实存职官约6680人,兵丁12万人。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八旗兵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以营为单位,由都统及副都统率领,称作骁骑营,用于驻防或征战。并有炮营、枪营、护炮藤牌营,附属于汉军骁骑营。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走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九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四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三年编审一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旗民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兴亡

禁卫军制清朝定都

镶黄旗满洲,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黄色镶红边而得名,镶黄旗是上三旗之一,旗内无王,由皇帝所亲统,兵为皇帝亲兵,侍卫皇室的成员也从上三旗中选。清末时的规模达到下辖84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很多清皇室成员都是镶黄旗,如嘉庆帝的皇后孝和睿,乾隆帝的皇贵妃,"垂帘听政"的慈禧和慈安(也称东宫)都是,朝廷的高级官员中也有不少是来自镶黄旗的。

正黄旗满洲以旗色纯黄而得名。正黄、镶黄和正白旗列为上三旗,上三钠无王,都归皇帝所亲兵,侍卫皇室的成员也从上三旗中选。至清末,是八旗洲中人最多的一个,下辖92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约3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5万人。康熙的爱臣,乾清门一等侍卫纳兰性德就是正黄旗人。

镶白旗满洲,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白色镶红而得名,镶白旗属于下五旗之一,不是由皇帝所亲统,而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规模是84个整佐领,兵丁2.6万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正白旗满洲,清代八旗之一。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初定,以旗色纯白而得名。正白旗是八旗的上三旗之一,顺治前,上三旗中并无正白有正蓝旗,因在顺治初,多尔衮将自己所领上正白旗纳入上三旗而将正蓝旗降入下五旗,这以后就了定制。正白旗是皇帝亲统之一,旗内无王,兵为皇帝亲兵,并从中挑选侍卫皇室的成员。清末规模为辖86个整佐领(基本户口和军事编单位100-300人为一单位)约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清末末代皇后婉容是正白旗人。

镶蓝旗满洲因旗色为蓝色镶红而得名,镶蓝旗是下五旗,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模达到下辖87个整佐领又一个半分领,兵丁2.7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5万人。著名表演艺术家侯宝林先生便是镶蓝旗人。

正蓝旗满洲,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因旗色纯蓝而得名。正蓝旗在顺治前与正黄、镶黄列为上三旗,顺治初,被多尔衮降入下五旗,不再由皇帝所亲而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模达到下辖83整佐领11个半分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镶红旗满洲因旗为红色镶白而得名。清末时规模达到下辖86个整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清光绪帝的宠妃珍妃就是镶红旗人。

正红旗满洲,清代八旗之一。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因旗色为红纯红而得名,正红旗是下五旗,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至清末,是八旗中人口最少的一个旗,规模为下辖74个整佐领,兵丁2.3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1.5万人,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原隶正红旗;清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珅也是正红旗人。

历史评说

一、初期的历史积极性

八旗制度在清朝初年对满洲满族社会而言确实起到了积极的历史作用。在八旗制度出现以前女真社会大多以松散的氏族领主封建制为特征,北方东海女真与索伦部各部甚至停留在酋邦部落阶段,各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单缓慢而且极不平衡。由于各地领主的割据女真社会在政治上长期得不到统一,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往来受到限制。以明中期谕治辽东记录为例,仅成化至弘治两朝(1465年————---1505年)四十年间授予女真各部的敕书就多达三千多道。敕书是女真各部领主与明朝内地通商贸易的凭证,本以册封官职顺序按数发授。然而,由于女真社会的长期分裂无秩序敕书的发放也随之失控,女真大小领主为取得更多与明朝官方的贸易机会相互掠抢争夺敕书与官印,再加之明朝利用这种政治经济优势从中操控牵制,女真各部之间强凌弱众暴寡,彼此仇杀时有发生,这种状态严重态破坏了女真社会的长治久安,同时也成为满洲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17世纪以后番薯高粱等高产作物由内地引种至辽东并迅速推广至女真各部,这使满洲地区的粮食产量显著提高,也进一步催化了当地社会经济的进一部发展,分散的领主割据制度越来越不不能适应大规模的生产组织,政治统一成为时代发展的迫切须要。由此,各部领主之间的兼并战争也越发激烈,从明朝初期的三百余部到清太祖、太宗两朝统一之前已仅存二十个部落。各部军事组织逐步严密化,正规化,战争的规模也逐渐升级,八旗制度便是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应运而生。

努尔哈赤在以往氏族围猎组织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创新形成了八旗制度。以往女真各部是以领主氏族为核心其他附庸氏族作为领主家的包依尼雅玛(满语即:家丁、家奴)依赖领主氏族分赐的土地生活,并以交纳供赋,承担军事任务作为对领主的义务回报。产生于这种氏族领主制中的军事形式是以领主本氏族的军队为主体,其他附庸氏族按封地大小分别摊派数量不等的军队跟从为特征。领主氏族的统帅只能直接管辖自家的军队,对其属下众多附庸氏族的‘私兵’则无法直接掌握。因此,在氏族领主军队里最高统帅的职权实际上仅仅限于战时的谋略指挥层面,而对于军事后勤、部队编制、军事纪律、等诸多方面却根本无从涉及,也就谈不上军事组织的日常管理与制度建设了。这样的军事组织模式被称为‘领主包依军制,在领主包依军制的基础上,各大领主之间又根据自身的利益彼此结成军事同盟通过公选产生统帅,这样的军事组织又备称作‘领主同盟军制。当时女真各部大多使用这两种军制,尤以海西女真扈伦四部最为典型。但,无论是领主包依军制还是领主同盟军制,其组成的军队体系都是相当松散的,充其量只能应付临时的部落冲突维护地方领主的各自利益,而不能支持建立国家组织,更不具备完成统一的能力。相比过去的氏族领主同盟军制与包依军制,八旗制度有其明显优势。八旗制度形成的基础首要以打破氏族领地体系为前提,努尔哈赤通过武力剥夺了被其征服诸部的土地所有权,同时对觉罗氏以下的附庸氏族也不分赐土地,剥夺了以氏族为单位的土地使用权。领地的丧失使过去在同姓氏族内的公共生产模式消失,氏族体系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其组织随之瓦解私家利益也就不存在了。这不仅大大削弱了服用氏族对领主家的离心力,还使原先包裹于氏族内部的单个家庭与个人被从氏族组织内剥离出来,直接成为受后金政权管辖的臣民,努尔哈赤则利用八旗制度将这些臣民编入各旗形成‘旗人’阶层。旗人生活在八旗制度的严密组织体系之内,在日常劳作时直接听命于甲剌、牛录组织的生产安排,为国家统一的整体战略服务。在战争时又直接服从最高统帅努尔哈赤的军事调度,这样组建的军队,号令统一,纪律森严,训练有速,在清朝初期一度具有很强的战斗力。仅凭十三副铠甲起家的努尔哈赤能够建国称汗,统一女真各部,直至最后取代明朝问鼎中原,八旗制度即是主要的军事保障。以至于在清朝初年统一全国及维护国家统一与领土主权的战争中,清军以八旗为主力平定三藩,远征新疆,戍守西藏,抗击沙俄,其间八旗制度均发挥了及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二、衰落的历史必然性

但,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而产生,同时也因社会发展变化而淘汰,清代的八旗制度自然也不例外。

从八旗制度诞生之初,其自身就掩藏着致命的弊病,而且这些弊病几乎是无法克服的,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显现直至导致这一制度的最终崩溃。

弊病一

八旗制度的军事效能仅依赖游猎民族的风俗习性为基础,地方性强,而外部的军事适应能力极差。

八旗制度毕竟产生于简单的自然经济阶段,其战斗力必须依赖满洲人游猎尚武习俗的保持。在清朝建立之初,满族刚刚从长期的混战与游猎生产方式中走出,在那个时代对于白山黑水间的北方民族而言,弓弩战刀就是个人的谋生工具,骑射征战就是他们平素生活手段,强健的体魄与剽悍的民族性格都是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成年男子往往就是天生的职业军人。八旗制度只须将他们有效的进行组织调派通过非常简单的方式即可以创造军事上的奇迹。从这一角度看八旗制度本身的建制实际是十分简陋原始的,它缺乏更高层次社会经济的支撑,也无法适应高层次的社会经济环境。清朝入关以后,驻防关内的八旗军面对的是纯粹的农业社会以及繁华的市井生活,他们与游猎驯牧生产逐渐疏远。因此旗人失去了平素维持训练的生活模式,在平淡的农业田园与五花八门的城市喧闹环境中长大的年轻旗人自幼就无法接受艰苦环境的磨练,而简陋的八旗军事组织又无理长久维持有效的军事训练,久而久之八旗子弟的军事素质急剧下降。清中期以后关内八旗军的训练废弛,尤其是生活在城市内的旗人由于没有分配田地耕种,旗内任职又有限额,造成大量八旗子弟闲散终日,无所事事。于是他们就以养鸟逛街,唱曲听戏打发时光。朝廷发放的月饷经常被拿去赌博,有的甚至人还未到家饷银就全部花光。后来更有甚者竟然出入烟馆吸食鸦片,不但个人身心残废,家庭也因此破产无以度日。乾隆帝第四次南寻于南通检阅当地驻防八旗训练,结果是“射箭箭虚发,骑马人坠地”,皇帝主持的检阅尚且如此,那么一般的军备松懈到何种程度也就不难推测了。到了晚清时期,关内的八旗军队已彻底丧失了战斗力,鸦片战争时清廷调派前线的部队尚未遇见英军就已混乱一团,以至将找不到兵,兵找不到将。定海一战由各省抽调的三万‘八旗劲旅’居然一触即溃,战死者不到千人,逃跑的却有万人以上。光绪年间平定阿古伯叛乱时由于西北各省旗兵‘皆不能战’,清政府不得不舍近求远从满洲留守八旗中调拨尚存战斗力的部队前往新疆前线。正是由于八旗制度本身并不是一个以高阶段经济模式为基础的制度,其军事建制缺乏适应近代社会环境的能力,故而无法保持军队的持久性建设。在八旗子弟长期脱离艰苦环境军事素质与精神斗志均已消磨以后,战斗力无法再恢复,逐渐变成老爷兵、公子兵,八旗制度也随之成了战场上的花架子。

弊病二

八旗制度自身缺乏长期维持军事财政的功能,经济支出不能有效用于军事建设,军队丧失财政基础。

八旗制度在入关以前实行兵民一体有机结合,这个前提是必须有旗人从事经济生产的土地。东北地区是满族故地,这里的土地分配个各旗的“旗产”没有任何争议。旗产平时分配由旗人耕种交纳产品后又由八旗组织进行分配供养军队,入关初期清朝八旗部队仅有10余万,生产一定的农副产品再用于并不庞大的军队,作到自给自足以耕养战,当时的清政府是有能力进行这种财政运作的。旗人们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养家糊口,即分担相应的军事任务无后顾之忧。但,八旗部队入关之后关内土地原本属于汉族小农,远离满洲故乡的八旗军失去了供养的来源。起初清政府以圈占土地的方式来保证军队的补给,但很快引发汉族农民的不满社会矛盾尖锐。无奈之下清政府只得撤消了对关内土地的圈占,改以直接由朝廷财政供养所有旗人的方式进行维持,这便严重增加了中央政府的军费负担。驻防关内的旗人占八旗人口的一半以上,其中绝大多数没有土地,而清政府规定所有旗人不得经商、不得做手工业、不得私营土地、不得出卖劳动力、不得从艺为伶,这些规定严重限制了旗人自谋生路的途径,使他们几乎完全依靠朝廷的救济过活。清代的军备制度又是复合形的,军队里除一般兵器:枪、炮、军刀、火药、旗帜、口粮是朝廷分发以外,其余的军备如:马匹、军装、盔甲、箭支、子弹等则完全由旗人们各自自行筹备。到清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长八旗军队增加至30万以上,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闲散旗人,而此时清政府的财力却日渐枯竭,这便造成军费的入不弥出。旗人们的唯一生活来源必须出自军费,当时清政府发放饷银已经捉襟见肘,日常训练即无法保证就更无力强化八旗军备了。而旗人本身的贫困也使他们无力购买军需必备品,部队的装备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大不如前。清朝中期以后这样的现象且越来越严重,试想一支连武器都装备不起的军队又怎能作战呢。到了清晚期,清政府的财政常年亏空,军队上层严重腐败贪污军饷成风,加之西方列强屡屡对清政府进行巨额战争勒索,用于八旗部队的军事财政彻底枯竭。据清咸丰11年(1861年)兵部档案统计,当年全国有20个省首府的八旗部队欠发军饷,其中山东一省首府拖欠驻地八旗军饷就有银16200余两,米30500多石 ,这个数字是当时山东省府所有旗人三年静收入的总合,而这还不是拖欠最严重的。清同治初年北京香山驻防八旗2000余户竟长达六年分文未发。不许从事营生,军饷又长期的拖欠,这使得晚清时期的绝大多数旗人限于贫困,有的甚至在生死线上挣扎。清光绪年间北京周边宛平通州等地驻防旗营一片萧条,十室无六七,大量的旗人或饿死或逃散,留在城里的只能靠典当家产赊帐度日。这样连饭都吃不饱的部队在西方列强频繁入侵的时代又要承担作战卫土的任务,其结果必然是一败涂地。

总结

综观有清一代,八旗制度从创立到瓦解,经历了由强盛到衰亡,由适应时代发展到被社会发展所淘汰的漫长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八旗制度曾为国家的同一,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立下了汗马功劳,其曾经顺应时代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一面应该给予肯定。同时也应当看到,八旗制度本身的弊端与残酷性。八旗制度毕竟是为维护封建统治阶层利益而创立的,八旗制度对满族人民的严重素搏达到空前的程度,它破坏了满族人民正常的经济生活,同时摧残了满洲民族文化的有序发展。另外八旗制度自身缺乏时代适应能力,无法随时代的发展进行自我改革。陈旧僵化的军事体系阻碍了军事制度的发展与变革,制约了军队的战斗能力,在抵御西方殖民侵略的战争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恶果,其惨痛的历史教训也应为现代人重视。

汉军八旗

清代军事组织名称。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共同构成清代八旗的整体。其建制、旗色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见八旗制度)同。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将降服的汉人编成十六个佐领,隶满洲八旗。明崇祯四年(1631),皇太极为平衡八旗旗主诸贝勒的军事势力,以汉人精于火器,拨出汉人别置一军,名“乌真超哈”(“乌真 ”,汉语“重”的意思,“超哈”,汉语“兵”或“军”的意思),佟养性为昂邦章京(总管)。十年分为二旗,石廷柱为左翼一旗固山额真(见都统)、马光远为右翼一旗固山额真。十二年分为四旗,石廷柱、马光远、王世选、巴颜为固山额真。十五年增编为八旗,以祖泽润、刘之源、吴守进、金砺、佟图赖、石廷柱、巴颜 、李国翰为固山额真,计一百二十九个佐领,两万四千五百人。进关后,因形势剧变,陆续编进了新投降和改编的汉人官兵,发展为二百七十个佐领,兵额两万人。编制扩大一倍多,兵额却少于初建。官多兵少,体现了笼络汉降官的政策。康熙中期以后,为加强对其控制,参领以上员缺,每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补授。清代,除满族人被编入“八旗制度”外,还有部分“蒙古”和“汉军”也被编入八旗之下,他们被称为“旗人”。明神宗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正式建立起八旗制度后,经过20年的发展,八旗中已拥有了许多蒙古族兵丁,他们先被编入“蒙古牛录 ”,后又被称为蒙古左营和右营。皇太极即位后,为充分利用蒙古族之武力,决定将蒙古兵丁从满洲八旗中分出,另外成立“八旗蒙古”。清太宗天聪九年(公元 1635年),皇太极编定内外喀喇沁壮丁共16 953人,从中选出7 830人,以此为基础,合以原来左右两营蒙古兵丁,合而编为8个旗,即蒙古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皇太极分别任命阿代、达赖、恩格图、布彦代、伊拜、苏纳、吴赖、扈什布为固山额真(旗长)。

八旗蒙古的政治地位与八旗满洲基本相同,其组织形式和内部机构也与八旗满洲基本一样,只是甲喇和牛录的额定数量较少。规定每旗下设两甲喇,每甲喇下牛录数目不等。从此,这支以喀喇沁蒙古人为主体的军队成为清朝所倚重的直辖军队之一,为清朝入关立下了汗马功劳。随后,它又随同八旗满洲和八旗汉军驻防于京城和全国各地。

清朝八旗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亦称八旗蒙古(非游牧八旗)。与满洲八旗、汉军八旗构成八旗军的整体,皆以兵籍编制。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蒙古八旗产生于盟旗制度之前,与盟旗制度不同,直属清廷。游牧八旗(如察哈尔)和札萨克旗(属盟旗制度)为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归理藩院管辖。远在盟旗制度产生以前,满洲统治者即将归附及俘虏来的蒙古人编为蒙古牛录,列入满洲八旗。清天命六年(公元1621年)内喀尔喀五部的台吉古尔布什,莽古勒率众600户投努尔哈赤。努尔哈赤令其辖满洲、蒙古牛录(相当于佐领)各一。随着后金的不断强盛,前来归附的蒙古人数日益增加,到天命九年(公元1624年)扩编为5个蒙古牛录。天聪元年(公元1627年)扩编为2个蒙古旗。天聪九年(公元1635年)将原来的蒙古牛录和新附的蒙古部众统一组编,建立蒙古八旗,其编制与满洲八旗完全一致。清军入关后,将蒙古八旗分成驻京八旗蒙古和驻防八旗蒙古。

八旗满洲:清代八旗组织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俗称满洲八旗。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后,根据政治军事形势发展的需要,将满族社会原有的牛录组织加以改组扩大,于明万历29年(1601)建黄、红、蓝、白四旗。43年(1615)最后编成以八旗为名称的长期组织,即正黄、镶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正白、镶白八旗,即后来的八旗满洲。八旗初创时有满洲牛录308个,清入关后,康熙时有较大发展,满洲牛录达669个。此后略有增加,嘉庆时有满洲牛录681个(一说675个),清末基本保持在这一水平上。八旗满洲地位最高。

八旗汉军:俗称汉军八旗。满语“乌真超哈”意为重兵即炮兵。太祖创制八旗组织时将降附的部分汉人编为牛录,隶八旗满洲下。太宗皇太极天聪五年(1631),初设汉军一旗。崇德二年(1637)分汉军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又分二旗为四旗,于原有旗色之外,又增加镶黄、白、红色。七年(1642),正式编为八旗汉军,编制、旗色、官制与八旗满洲同。崇德末有汉军牛录157个又半分牛录5个。清军入关后续有增加。顺治十五年(1658)为206个又半分牛录3个。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个又半分牛录1个。雍正十二年(1734),定为270个。乾隆以后因八旗生计问题,制定汉军八旗出旗为民的政策,汉军发展受到限制。乾隆五十五年(1790),减少到266个,直至清末未变。

八旗蒙古:俗称蒙古八旗。太祖创制八旗组织时,将归附的部分蒙古人编入满洲牛录,其余单独编为蒙古牛录。清太宗皇太极天聪三年(1629)时,已有蒙古二旗的记载,称左右二营,八年(1634)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至九年,因蒙古降众增多,乃正式编为八旗蒙古,旗色与八旗满洲相同,以后续有降附的蒙古人编入。崇德末年(1636-------1643),有蒙古牛录117个又半分牛录5个,顺治时增加11个,康熙时增加76个,雍正三年(1724)定制为204个。清末,满洲八旗内仍有蒙古牛录35个又半分牛录2个。分为驻京蒙古八旗和驻防蒙古八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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