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佛安
蓝佛安,1962年6月生,广东惠东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湖北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管理学硕 士。现任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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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9 湖北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学习
1985.08 财政部预算司中央处办事员、科员
1988.11 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
1989.10 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副主任科员
1991.09 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主任科员
1993.03 广东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95.03 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其间:1998.09-1998.12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1999.02 东莞市副市长(其间:2000.05-2000.07参加省委党校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1.09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5.05-2005.07参加省委党校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04 广东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其间:2007.09-2008.01参加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2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6.09-2009.06参加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15.03 韶关市委书记
2016.01 广东省副省长
2017.03 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01 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共广东省委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党的十九大代表,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
2017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蓝佛安同志任中共海南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2018年1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蓝佛安为海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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