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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举

周举(105~149),字宣光。东汉汝南汝阳人。陈留太守周防之子。防在《儒林传》。举姿貌短陋,而博学洽闻,为儒者所宗,故京师为之语曰:“《五经》从横周宣光。” 周举建和三年(149)逝世,朝廷认为周举清公亮直,正准备任他为宰相,对他的逝世,深为悲痛而可惜。朝中下诏书曰:“赐钱十万,用以旌表素丝(比喻正直廉洁的官吏)高节。
姓名
周举
字号
宣光
所处时代
东汉
出生地
汝南汝阳
生卒
105~149

目录

周举,字宣光,

周举字宣光,汝南汝阳人,陈留太守防之子。防在《

延光四年(125),辟司徒李..府。当时宦官孙程等已立顺帝,诛灭诸闫氏,议郎陈禅以为闫太后与帝没有母子的恩情,应该徙居别馆,断绝朝见。朝廷里的臣子,都认为合适。周举对李..说:“从前郑武姜谋杀严公,严公发誓与她在地下相见;秦始皇抱怨他母亲行为不好,与他母亲隔绝好久,不相往来,后来感于颍考叔和茅焦的话,再恢复了儿子之道,书传称赞他们。现在诸闫刚刚伏罪,太后幽禁离宫,如果悲痛忧愁生病,一旦死去,皇上将怎样号令天下呢?如果依从陈禅的话,后世把罪责推到您的身上。应该秘密上表朝廷,尊奉太后,率领群臣,朝见如旧,以足天心,以答百姓的希望。”李..就上疏陈述了这件事。第二年正月,顺帝朝于东宫,太后由此安宁。后来长乐少府朱伥,代理李..为司徒。周举还是为吏。这时孙程等人因怀表上殿争功,帝发怒,统统把他们徙封远县,下令洛阳令限期遣送。周举说朱伥:“皇上在西钟下时,不是孙程等人难道得立为君?虽然韩信、彭越、吴汉、贾复的功劳,也不能超过他们!现在忘记他们的大德,记他们的小过,如果他们在道路死亡,帝有杀功臣之讥。趁现在他们还未走,应该赶快上表劝劝皇上。”朱伥说:“现在皇上正怒,二位尚书已经奏了,我独上表,一定要获罪过。”

周举说:“您年纪已经八十多了,位为台辅,不在今天尽忠报国,爱惜自己的身家性命,以已得的宠信为安,想再求什么呢?禄位虽全,一定要陷谗谄奸邪一流;劝谏获罪,还有个忠贞的名声。如果我所说不足采纳,我就从此与你相别了。”朱伥于是上表劝谏,帝果然听了朱伥的话。周举后来被举为茂才,任平丘令,上书说当世的得失,词甚激切正直。尚书

十一世:

周举弹劾“恩师”

东汉顺帝时,冀州刺史周举在尚书令左雄的荐举下,由一个地方官擢升为尚书(尚书令是总理一切政务的首脑,尚书相当于总理衙门的重要官员)。周举为人刚正清廉,有胆有识,敢于纠察贪滑,政声卓著。

周举周举
        《资治通鉴》记载的这件事,值得我们引以为训。周举举报“恩师”的确需要胆识,这种胆识一是表现在冲破世俗人情关,不怕担上“负恩弃义”的恶名;二是表现在公而忘私,为挽回用人失察的过错不怕得罪人。正因如此,周举才没有“爱屋及乌”,没有因为要报答左雄的“私恩”,就盲从阿附于他,连他的缺点错误也一起包容。在周举看来,“选贪污”只会祸国殃民,左雄“用人失察”难逃责任,只有及时举报纠正才能避免更大的失误,才是对恩师的最大爱护。周举之足为良吏楷模,正在于他具有正直不阿的凛然正气,对待上司,尤其是对提拔自己的上级,绝不因私废公,绝不徇“私恩”而枉“公法”。

而作为上级来说,荐人选官则要做到秉公无私,不能丧失原则。左雄两次荐人,荐周举出以公心,可是荐冯直却怀有私心,糊涂一时,过不了“人情关”。不过,左雄毕竟是一位为人正派、奉公守法的大臣,不像某些心术不正、结党营私的官员对举报者施以打击报复,而是一旦醒悟便欣然认错,表现出虚心接受监督批评的气量。现在某些官员不大喜欢别人批评自己,对自己的毛病讳莫如深,更别说有闻过则喜的胸襟和勇气。因此,不妨学一学左雄,犯了错误就坦诚面对,知错即改,这才叫做“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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