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癖
- 疾病名称
- 恋童癖
- 外文名称
- Pedophilia
- 性 质
- 性变态,观念时常
- 患 者
- 男性、女性
- 产生于
- 19世纪末
- 是否传染
- 非传染性
目录
恋童癖(paedophilia)是指一个成年人的性要求和性反应部分或全部有意识地指向那些通常是13岁以下的儿童。目前越来越多的恋童癖者把兴趣放在与那些少男少女发生的性活动上,可称为青春恋。他们的主要选择对象是那些13~15岁的
恋童癖的病因主要分为5个方面:
(1)诊断标准
①CCMD-3
归于其他或待分类的性偏好障碍。
②ICD-10
·必须符合性偏好障碍(F65)的一般标准;
·持续地或突出地偏爱同青春期前的儿童(们)进行性活动;
·病人至少16岁,并且至少比所恋的儿童(们)年长5岁,
③DSM-Ⅳ
·至少在6个月以来,反复多次以与未发育儿童(一般在13岁以下)的性活动来激起性幻想、性迫切愿望或行为。
·这种幻想、愿望或行为、产生了临床上明显的痛苦烦脑,或有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缺损;
(2)鉴别诊断
在诊断恋童癖时应注意将其与猥亵或强奸幼女和性早熟早恋区别开来。强奸或猥亵幼女犯,他们多是因为找不到性对象,或者见有可乘之机,才在无知的幼童身上发泄性欲,他们主要是追求性行为,有些是因为儿童年龄太小,性器官发育不成熟,缺乏性能力才对其进行猥亵的,他们不属于性变恋犯者,而恋童癖是因为他们对成热的异性不感兴趣,只以儿童为性欲满足对象,所以他们并不一定都要追求性交行为,并不常和儿童发生真正的性交,但猥亵行为却很明显;性早熟和早恋是指双方均未成年或一方刚刚成年而与年龄相近的少年恋爱,而恋童癖以中年男性多见。
恋童癖患者的行为表现为他们对成熟的异性不感兴趣,只以儿童为满足
恋童癖患者获得性快感的方式很多,有窥视、触摸儿童阴部,拥吻、正常体位、肛交、股间性交、指交等。
在诊断恋童癖时应注意将其与猥亵强奸幼女犯和性早熟早恋区别开来。强奸或猥亵幼女犯,他们多是因为找不到性对象,或者见有可乘之机,才在幼童身上发泄性欲,他们主要是渴望性行为;有些是因为儿童年龄太小,性器官发育不成熟,缺乏性能力才对其进行猥亵的,他们不属于性变态犯者。而恋童癖是因为他们对成熟的异性不感兴趣,只以儿童为性欲满足对象,所以他们并不一定都要追求性交行为,时常不和儿童发生真正的性交,但猥亵行为却很明显;性早熟和早恋是指双方都未成年或一方刚刚成年而与年龄相近的少年恋爱,而恋童癖以中年男性多见。
恋童癖本身不属于性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对儿童实施了性侵害行为,法律上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一般都根据受害儿童的年龄和性别给罪犯不同程度的法纪惩处,另外,还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疗。常用的有厌恶疗法,而且效果也较好。当患者接触儿童或儿童模型时便给予能造成其身心痛苦的刺激,如电疗刺激,橡皮圈刺激,肌肉注射催吐药使其呕吐等,破坏患者病理条件反射,经过多次反复强化,使其改变恋童癖的行为模式。另外,通过
恋童癖属于严重的
首先,要及时开展性教育。保护好儿童这个易受性侵犯的高危人群,免受恋童癖患者的侵犯。根据统计,受害儿童中3岁以下者占4%,4~7岁者为18%.8~17岁者为40%;近年来孩子在生理发育上远比心理发展来的快上许多,纵然生理发育已趋成熟,但就心理来说,他还只是个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尚未完全成熟。中国的性教育处于严重的滞后状态。性教育应该在青春期到来之前,即小学阶段就开始。其次,积极治疗恋童癖患者。常用的有厌恶疗法,而且效果也较好。当患者接触儿童或儿童模型时候,给予定的电流刺激合谷穴、足三里或肌肉注射催吐药,橡皮圈刺激,以造成其身心痛苦,借以打破其病理条件反射,经过多次反复强化,使其改变恋童癖的行为模式,纠正恋童异常行为。精神分析疗法,有助于抑制恋童的欲望:也可通过药物治疗,如给患者使用抗雄激素来限制男女恋童癖者的性故,也有一定疗效。
恋童癖的治疗有一定难度,患者一旦出手,很容易上瘾。目前的治疗以针对性地药物和心理治疗两方面相结合。
用抗雄性素(激素抑制剂)降低血清睾丸激素,从而限制男子恋童癖患者的性欲。心理治疗是让恋童癖患者对一个儿童模具重新表演自己的恋童癖行为,将其行为进行录像,然后让患者观看这些录像,使患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令人厌恶的。与此同时结合能造成其身心痛苦的刺激,如电疗刺激、肌肉注射催吐药使其呕吐等,破坏患者病理条件反射,经过多次反复强化,使其改变恋童癖的行为模式。
另外,要加强法制惩治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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