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相
魏相,字弱翁,济阴定陶(今定陶县东王店乡魏胡同)人,后来迁徙到平陵。西汉政治家,先后任茂陵令、扬州刺史、河南太守、大司农、御史大夫等职,官至丞相,封高平侯。出生年月不详,卒于于神爵三年三月丙辰日(公元前59年4月20日)去世,谥宪侯。
- 本名
- 魏相
- 字号
- 弱翁
- 朝代
- 西汉
- 籍贯
- 济阴定陶
- 民族
- 汉人
- 官职
- 丞相
- 封爵
- 高平侯
- 谥号
- 宪侯
- 去世时间
- 前59年4月20日
- 主要成就
- 整顿吏治,抑治豪强,选贤任能,平昭冤狱
目录
宣帝元康年问,
子:魏弘,在魏相去世后承袭了爵位,甘露年中因犯罪被削爵为关内侯。
同僚:丙吉为御史大夫,同心辅政汉宣帝。
君主:汉宣帝。
奉行故事:意为遵照办理;故事:老规矩、老章程。按照老规矩办事。
班固《汉书· 卷七十四·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班固:古之制名,必繇象类,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故经谓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明其一体,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势也。近观汉相,高祖开基,萧、曹为冠,孝宣中兴,丙、魏有声。是时,黜陟有序,众职修理,公卿多称其位,海内兴于礼让。览其行事,岂虚乎哉!
李德裕:魏相、薛广德持重守正,弼谐尽忠,可谓得宰相体矣。
洪迈:汉唐八相萧、曹、丙、魏、房、杜、姚、宋为汉、唐名相,不待诵说。然前六君子皆终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过三年。姚以二子及亲吏受赂,其罢犹有说,宋但以严禁恶钱及疾负罪而妄诉不已者,明皇用优人戏言而罢之,二公终身不复用。宋公罢相时,年才五十八,后十七年乃薨。继之者如张嘉贞、张说、源干曜、王唆、字文融、裴光庭、萧嵩、牛仙客,其才可睹矣。唯杜暹、李元纮为贤,亦清介龊龊自守者。释骐骥而不乘,焉皇皇而更索,可不惜哉!萧何且死,所推贤唯曹参;魏、丙同心辅政;房乔每议事,必曰非如晦莫能筹之;姚崇避位,荐宋公自代。唯贤知贤,宜后人之莫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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