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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相

魏相,字弱翁,济阴定陶(今定陶县东王店乡魏胡同)人,后来迁徙到平陵。西汉政治家,先后任茂陵令、扬州刺史、河南太守、大司农、御史大夫等职,官至丞相,封高平侯。出生年月不详,卒于于神爵三年三月丙辰日(公元前59年4月20日)去世,谥宪侯。
本名
魏相
字号
弱翁
朝代
西汉
籍贯
济阴定陶
民族
汉人
官职
丞相
封爵
高平侯
谥号
宪侯
去世时间
前59年4月20日
主要成就
整顿吏治,抑治豪强,选贤任能,平昭冤狱

目录

直言进谏直言进谏

魏相年轻时学习《

艺术塑造艺术塑造

魏相通过平恩侯许伯向皇帝上书,说:“《

宣帝元康年问,

子:魏弘,在魏相去世后承袭了爵位,甘露年中因犯罪被削爵为关内侯。

同僚:丙吉为御史大夫,同心辅政汉宣帝。

君主:汉宣帝。

相关成语

奉行故事:意为遵照办理;故事:老规矩、老章程。按照老规矩办事。

史书记载

班固《汉书· 卷七十四·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个人评价

班固:古之制名,必繇象类,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故经谓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明其一体,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势也。近观汉相,高祖开基,萧、曹为冠,孝宣中兴,丙、魏有声。是时,黜陟有序,众职修理,公卿多称其位,海内兴于礼让。览其行事,岂虚乎哉!

李德裕:魏相、薛广德持重守正,弼谐尽忠,可谓得宰相体矣。

洪迈:汉唐八相萧、曹、丙、魏、房、杜、姚、宋为汉、唐名相,不待诵说。然前六君子皆终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过三年。姚以二子及亲吏受赂,其罢犹有说,宋但以严禁恶钱及疾负罪而妄诉不已者,明皇用优人戏言而罢之,二公终身不复用。宋公罢相时,年才五十八,后十七年乃薨。继之者如张嘉贞、张说、源干曜、王唆、字文融、裴光庭、萧嵩、牛仙客,其才可睹矣。唯杜暹、李元纮为贤,亦清介龊龊自守者。释骐骥而不乘,焉皇皇而更索,可不惜哉!萧何且死,所推贤唯曹参;魏、丙同心辅政;房乔每议事,必曰非如晦莫能筹之;姚崇避位,荐宋公自代。唯贤知贤,宜后人之莫及也。 

解缙:汉朝好宰相,以前数萧何、曹参、以后,只数魏相、丙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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