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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弼

谢弼 (?~?)东汉官员。字辅宣。今莘县朝城镇人。谢弼以中正方直著称,为当地所推重。
姓名
谢弼
字号
字 辅宣
籍贯
莘县朝城镇
朝代
东汉
职业
官员

目录

..

谢弼 (?~?)东汉官员。字辅宣。灵帝建宁二年(169),朝廷颁诏举有道之士议政,谢弼应诏对策,被任命为郎中。是年,“青蛇见前殿,大风拔木”,被认为是

明辨事理

以答天谴,谢弼写了上书,主要谈了三个问题:(1)谢弼认为,“和气生于有德,妖气生乎失政。”灾异现象是上天的谴告,是为政治失误而发;政治失误的责任,应由奸臣承担。他建议灵帝即惩罚宫中亲信大臣。灵帝12岁以外藩继位,虽然名义上是窦太后临朝称制,大将军窦武辅政,但实际权力是掌握在张让、赵忠和曹节等一班宦官手中,谢弼要求惩办当权奸臣,是把目标指向宦官。(2)

后汉书 卷五十七

谢弼字辅宣,东郡武阳人也。中直方正,为乡邑所宗师。建宁二年,诏举有道之士,弼与东海陈敦、玄菟公孙度俱对策,皆除郎中。

时,青蛇见前殿,大风拔木,诏公卿以下陈得失。弼上封事曰:

臣闻和气应于有德,妖异生乎失政。上天告谴,则王者思其愆;政道或亏,则奸臣当其罚。夫蛇者,阴气所生;鳞者,甲兵之符也。《鸿范传》曰:「厥极弱,时则有蛇龙之孽。」又荧惑守亢,裴回不去,法有近臣谋乱,发于左右。不知陛下所与从容帷幄之内,亲信者为谁?宜急斥黜,以消天戒。臣又闻「惟虺惟蛇,女子之祥」。伏惟皇太后定策官闼,授立圣明,《书》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窦氏之诛,岂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有如雾露之疾,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昔周襄王不能敬事其母,戎狄遂至交侵。孝和皇帝不绝窦后之恩,前世以为美谈。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桓帝为父,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日蹙,兵革蜂起,自非孝道,何以济之!愿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凯风》慰母之念。

臣又闻爵赏之设,必酬庸勋;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宠私,乃享大封,大风雨雹,亦由于兹。又故太傅陈蕃,辅相陛下,勤身王室,夙夜匪懈,而见陷群邪,一旦诛灭。其为酷滥,骇动天下,而门生故吏,并离徙锢。蕃身已往,人百何赎!宜还其家属,解除禁网。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今之四公,唯司空刘宠断断守善,余皆素餐致寇之人,必有折足覆餗之凶。可因灾异,并加罢黜。征故司空王畅,长乐少府李膺,并居政事,庶灾变可消,国祚惟永。臣山薮顽暗,未达国典。策曰「无有所隐」,敢不尽愚,用忘讳忌。伏惟陛下裁其诛罚。

左右恶其言,出为广陵府丞。去官归家。

中常侍曹节从子绍为东郡太守,忿疾于弼,遂以它罪收考掠按,死狱中,时人悼伤焉。初平二年,司隶校尉赵廉讼弼忠节,求报其怨魂,乃收绍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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