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
- 姓名
- 吴汉
- 性别
- 男
- 字
- 子颜
- 籍贯
- 南阳宛(今河南南阳)
- 朝代
- 东汉
- 卒年
- 公元44年
- 谥号
- 忠侯
目录
吴汉(?—44年),字子颜,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
吴古汉语子颜,南阳宛人也。家贫,给事县为亭长。王莽末,以宾客犯法,乃亡命至渔阳。资用乏,以贩马自业,往来燕、蓟间,所至皆交结豪杰。更始立,使使者韩鸿徇河北。或谓鸿曰:“吴子颜,奇士也,可与计事。”鸿召见汉,甚悦之,遂承制拜为安乐令。
会王郎起,北州扰惑。汉素闻光武长者,独欲归心。乃说太守彭宠曰:“渔阳、上谷突骑,天下所闻也。君何不合二郡精锐,附刘公击邯郸,此一时之功也。”宠以为然,而官属皆欲附王郎,宠不能夺。汉乃辞出,止外亭,念所以谲众,未知所出。望见道中有一人似儒生者,汉使人召之,为具食,问以所闻。生因言刘公所过,为郡县所归;邯郸举尊号者,实非刘氏。汉大喜,即诈为光武书,移檄渔阳,使生赍以诣宠,令具以所闻说之,汉复随后入。宠甚然之。于是遣汉将兵与上谷诸将并军而南,所至击斩王郎将帅。及光武于广阿,拜汉为偏将军。既拔邯郸,赐号建策侯。
汉为人质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辞自达。邓禹及诸将多知之,数相荐举,及得召见,遂见亲信,常居门下。
光武将发幽州兵,夜召邓禹,问可使行者。禹曰:“间数与吴汉言,其人勇鸷有智谋,诸将鲜能及者。”即拜汉大将军,持节北发十郡突骑。更始幽州牧苗曾闻之,阴勒兵,敕诸郡不肯应调。汉乃将二十骑先驰至无终。曾以汉无备,出迎于路,汉即捴兵骑,收曾斩之,而夺其军。北州震骇,城邑莫不望风弭从。遂悉发其兵,引而南,与光武会清阳。诸将望见汉还,士马甚盛,皆曰:“是宁肯分兵与人邪?”及汉至莫府,上兵簿,诸将人人多请之。光武曰:“属者恐不与人,今所请又何多也?”诸将皆惭。
初,更始遣尚书令谢躬率六将军攻王郎,不能下。会光武至,共定
吴古汉语子颜,南阳郡宛县人。家庭贫困,在县里供事,被任命为亭长。王莽末年,因为门客触犯法律,便脱离户籍逃亡到渔阳郡。钱财费用等都用光,便以贩马作为自己谋生之业,往来于燕地和蓟城之间,所到之处便交结当地的豪杰。更始帝即位后,派遣使者韩鸿巡视河北地界。有人对韩鸿说:“吴子颜,是位奇异之人,可和他商议大事。”韩鸿便召见了吴汉,对他非常满意,于是就奉旨任命他为安乐县县令。
正好这时王郎起事,北方各州一片骚动烦乱。吴汉一向听说
宛:宛县,在今河南南阳。
给事:供事,言当差,使唤。亭长:秦、汉时,十里设一亭,设亭长,主管地方治安警卫,缉捕盗贼,调处民间争讼,止宿来往官吏等。
亡命:命,名也;谓脱其名籍而逃亡。渔阳:郡名,辖境在北京东部,天津宝坻,河北廊坊地区与承德地区西部,治所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注:本篇凡与《光武帝纪》有关地名重复的地方,大抵从略。
韩鸿徇河北:
《
赞曰:吴公鸷强,实为龙骧。电扫群孽,风行巴、梁。
剪除王郎、
吴汉杀妻
吴汉亦云台将数之一,辅佐刘秀(即东汉光武皇帝),奋力疆场,成中兴事业,所谓名垂千古,赠史册之光者也。父本汉臣,为王莽所杀。而王莽爱吴汉青年英俊,嫁以南宁公主,授潼关总镇,作为心腹股肱之寄。当时干戈四起,王莽掘得碣文,有刘秀姓名,目为妖人,以缉之。
吴汉在关前稽查出入,将刘秀获住,希告其母。母心不忘汉室,知是汉室之裔,不准加害,命吴汉纵之,且为吴汉述及父死之惨史,谓与王莽有不共戴天之仇。若北面而事之,何以慰先灵于地下,此关既非汉室所有,一切军民事,不必再理。南宁公主,只可作怨耦观,取其头颅来。吴汉遵奉母命,不得不实行。惟念妻虽莽女,素称贤淑,猝然杀死,心实有所不忍。既重大义,不能再顾私情也,遂提剑入内,窥探公主举动。公主方在经堂礼佛,口中喃喃不已。吴汉上前相见,一一告知,公主亦不愿再居人世,夺剑自刎。吴汉割头以献,母见而大哭,即饬成殓安葬。一转瞬间,母亦背人缢死。
盖吴母之本心,欲吴汉一意归汉,若公主在室,势必为王莽所牵制,反有内顾之忧。明知吴汉甚孝,决不违背三者之要求,所以熟思审处,出此绝后计也。贤矣哉吴母,杀身成仁,其斯之谓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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