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学键
- 姓 名
- 韩学键
- 性
- 别:男
- 民
- 族:汉族
- 出生地
- 黑龙江省兰西县
- 出生日期
- 1961年11月
- 学
- 历:研究生
- 毕业院校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工作时间
- 1980年8月
- 入党时间
- 1985年12月
目录
韩学键,男,汉族,1961年11月生,黑龙江
1978年10月——1980年08月
被调查 2014年12月22日
2014年12月22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黑龙江省委常委韩学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被免职 2014年12月25日
2014年12月,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和黑龙江省委常委韩学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他们的领导职务。
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5年4月30日
2015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韩学键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韩学键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韩学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被提起公诉 2016年4月11日
2016年4月1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学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韩学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学键利用担任黑龙江省贸易厅副厅长、黑龙江省贸易局局长、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审理2016年6月30日
2016年6月30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受贿一案。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韩学键利用担任黑龙江省贸易厅副厅长、黑龙江省贸易局局长、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86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韩学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韩学键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吉林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定期宣判。
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受贿案一审宣判
2016年11月16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受贿案,对被告人韩学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韩学键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韩学键利用担任黑龙江省贸易厅副厅长、黑龙江省贸易局局长、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86万余元。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学键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韩学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