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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丘寿王

吾丘寿王,字子赣,赵人。年轻时,因精通格五棋被召入京,侍奉诏对。皇上令他跟着中大夫董仲舒学习《春秋》,他才气高,很快就通晓《春秋》。升为侍中中郎,因犯法被免官。
姓名
吾丘寿王
性别
子赣
籍贯
赵人
主要作品
《吾丘寿王》六篇、《虞丘说》一篇

目录

吾丘寿王,字子赣,赵人。年轻时,因精通格五棋被召入京,侍奉诏对。皇上令他跟着中大夫

吾丘寿王字子赣,赵人也。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诏,诏使从中大夫董仲舒受《春秋》,高材通明。迁侍中中郎,坐法免。上书谢罪,愿养马黄门,上不许。后愿守塞扞(捍)寇难,复不许。久之,上疏愿击匈奴,诏问状,寿王对良善,复召为郎。

稍迁,会东郡盗贼起,拜为东郡都尉。上以寿王为都尉,不复置太守。是时,军旅数发,年岁不熟,多盗贼。诏赐寿王玺书曰:“子在朕前之时,知(智)略辐凑,以为天下少双,海内寡二。及至连十余城之守,任四千石之重,职事并废,盗贼从(纵)横,甚不称在前时,何也?”寿王谢罪,因言其状。

后征入为光禄大夫侍中。丞相公孙弘奏言:“民不得挟弓弩。十贼扩弩,百吏不敢前,盗贼不辄伏辜,免脱者众,害寡而利多,此盗贼所以蕃也。禁民不得挟弓弩,则盗贼执短兵,短兵接则众者胜。以众吏捕寡贼,其势必得。盗贼有害无利,则莫犯法,刑错(措)之道也。臣愚以为禁民毋得挟弓弩便。”上下其议,寿王对曰:

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讨邪也。安居则以制猛兽而备非常,有事则以设守卫而施行阵。及至周室衰微,上无明王,诸侯力政,强侵弱,众暴寡,海内抏敝,巧诈并生。是以知(智)者陷愚,勇者威怯,苟以得胜为务,不顾义理。故机变械饰,所以相贼害之具不可胜数。于是秦兼天下,废王道,立私议,灭《诗》、《书》而首法令,去仁恩而任刑戮,堕名城,杀豪桀(杰),销甲兵,折锋刃。其后,民以耰锄箠挺相挞击,犯法滋众,盗贼不胜,至于赭衣塞路,群盗满山,卒以乱亡。故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

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举俊才,兴学官,三公有司或由穷巷,起白屋,裂地而封,宇内日化,方外乡(向)风,然而盗贼犹有者,郡国二千石之罪,非挟弓弩之过也。《礼》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明示有事也。孔子曰:“吾何执?执射乎?”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诗》云“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射夫既同,献尔发功”,言贵中也。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且所为禁者,为盗贼之以攻夺也。攻夺之罪死,然而不止者,大奸之于重诛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窃以为无益于禁奸,而废先王之典,使学者不得习行其礼,大不便。

书奏,上以难丞相弘。弘诎(屈)服焉。

及汾阴得宝鼎,武帝嘉之,荐见宗庙,臧(藏)于甘泉宫。群臣皆上寿贺曰:“陛下得周鼎。”寿王独曰非周鼎。上闻之,召而问之,曰:“今朕得周鼎,群臣皆以为然,寿王独以为非,何也?有说则可,无说则死。”寿王对曰:“臣安敢无说!臣闻周德始乎后稷,长于公刘,大于大王,成于文武,显于周公,德泽上昭,天下漏泉,无所不通。上天报应,鼎为周出,故名曰周鼎。今汉自高祖继周,亦昭德显行,布恩施惠,六合和同。至于陛下,恢廓祖业,功德愈盛,天瑞并至,珍祥毕见。昔秦始皇亲出鼎于彭城而不能得,天祚有德而宝鼎自出,此天之所以与汉,乃汉宝,非周宝也。”上曰:“善。”群臣皆称万岁。是日,赐寿王黄金十斤。后坐事诛。

史书注释

吾丘寿王:姓吾丘(或作虞邱),名寿王。

格五:博戏名。以棋子行,至五格不得行、故曰“格五”。

《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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