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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莲

王俊莲,女,1951年3月生,辽宁西丰县人。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曾任辽宁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现任(2015年6月)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顾问。
姓名
王俊莲
性别
民族
汉族
籍贯
辽宁西丰
出生日期
1951年3月
毕业院校
中央党校
学历
研究生
入党时间
1971年10月
参加工作时间
1969年10月

目录

王俊莲王俊莲

1969年10月至1972年3月任

党的十四大列席代表,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九届、十届全国妇联执委,十四届、十五届全国总工会执委、主席团成员。

人物任免

王俊莲任辽宁省纪委书记 王唯众不再担任 2009年08月28日

日前,根据中央和省委决定,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王俊莲同志(女)任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

2013年1月辽宁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驻地辽宁大厦暗流涌动,颇不平静。不少人在私下为拉票贿选奔走,进出驻地送钱送物。时任阜新市委书记王阳、时任省财政厅党组书记郑玉焯,通过拉票贿选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中有45名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参加选举的61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23人收受了财物。而当时作为辽宁省纪委书记、大会主席团成员的王俊莲,对此却并无察觉。选举期间,还有人举报反映王阳拉票贿选,但省纪委调查之后认为证据不足,也就不了了之。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消息,会议通报了对辽宁拉票贿选案件严肃查处的决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被撤销资格。955人受到查处,其中中管干部34人,辽宁省委原书记、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珉,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郑玉焯等多名省部级干部因此被组织调查。与此同时,已经退休两年的辽宁省纪委原书记王俊莲,也在家中接到了处分通知。

虽然王俊莲本人并未参与拉票贿选,但作为当时的省纪委主要领导,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且已经有人举报了,反映王阳的拉票贿选问题,也没有深入去调查,把有关问题弄清楚。对这么大范围、(大)面积的拉票贿选问题,作为一个省里面的纪委书记,一点都没有觉察,一点都不知道,本身就是一种失职失责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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