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滂
- 中文名
- 范滂
- 别 名
- 孟博
- 国 籍
- 东汉
- 出生地
- 汝南征羌
- 出生日期
- 公元137年
- 逝世日期
- 公元169年
- 职 业
- 光禄勋主事、汝南太守
- 死 因
- 党锢之祸
目录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从小砥砺清高的名节,为州里人所推服,被举荐为孝廉。当时冀州发生饥荒,盗贼四起,于是以范滂为清诏使,派他去查明情况。范滂走马上任,慷慨激昂,有澄清天下的远大志向。等到到了冀州境内,那些太守县令自知藏污纳垢,于是纷纷离职逃跑。范滂所弹劾上奏的那些贪官污吏,都是人们议论纷纷的对象。后来皇帝下诏三府(太尉、
范滂(公元一三七至一六九)是东汉末期的名士,嫉恶如仇,刚直不阿,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年方三十三岁,即死于党锢之祸。而正是这一事件,导致了东汉的分裂与灭亡。
所谓“范滂两难”,是由范滂的一句遗言而来。他在临刑前告诉儿子:“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后汉书》卷六十七,中华书局一九九九年版,P1489)用白话文说,“我想让你干坏事,但坏事是不能干的;我想让你做好事,可我从来没干过坏事(却落得如此下场)”,以致陷入了要人作恶,恶不可作;要人行善,不得善终的人生两难。史笔接?写,“行路闻之,莫不流涕。”
范滂年轻时“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但其一生遭际,不过是受害的数百名“党人”之一。他在狱中,曾与审案官员、中常侍王甫讨论过善恶问题。王甫指责他“共造部党”,结党营私。他反驳道:“欲使善善同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更以为党”(我想善待善行使大家同样清廉,嫉恶恶行使大家共知卑污,本以为这是朝廷所希望的,没想到竟然成为结党)。他激愤地说:“古之循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身陷大戮”(古人积德行善,可为自己谋取幸福;而今积德行善,却遭杀身之祸)。这种感天地、泣鬼神的义愤与长啸,使得他的政敌、宦官王甫也为之所动。
范滂的遭际或不幸,之于中国古代文明,无疑属于“负能量”,往往被视为“孤立事件”。歷代史官,文过饰非,洗刷脏唐臭汉,由来已久。然而,这类事件并不孤立,在二十四史里,就重复多次。南朝刘宋重臣刘湛被杀前在狱中见到弟弟刘素,感慨地说:“乃復及汝邪?(连你也没放过啊?)相劝为恶,恶不可为;相劝为善,正见今日,如何?”(《南史》列传第二十五,中华书局二○○四年版,P776)南朝如此,北朝岂能独缺!北魏高官韦阆的孙子韦俊被杀时也曾感慨:“吾一生为善,未蒙善报;常不为恶,今为恶终。悠悠苍天,抱直无诉!”(《
范滂字孟博,少厉清节,为州里所服,举孝廉、光禄四行,……复为太尉黄琼所辟。后诏三府掾属举谣言,滂奏刺史﹑二千石权豪之党二十余人。尚书责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对曰:“臣之所举,自非叨秽奸暴深为民害,岂以污简札哉!间以会日迫促,故先举所急;其未审者,方更参实。臣闻农夫去草,嘉谷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贰,甘受显戮。”吏不能诘。滂睹时方艰,知意不行,因投劾去。太守宗资先闻其名,请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职严整疾恶,其有行违孝悌,不轨仁义者,皆扫地斥逐,不与共朝。显荐异节,抽拔幽陋。滂外甥李颂,公族子孙,而为乡曲所弃,中常侍唐衡以颂请资。资用为吏,滂以非其人,寝而不召。……后牢修诬言钩党,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其母就与之诀。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唯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⑩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顾谓其子曰:“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行路闻之,莫不流涕,时年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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