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超
王治超,1965年8月生,保险与社会保障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1990年开始在中国人民银行从事金融监管工作,先后参与过中国复关谈判、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外资保险监管和中资保险监管。1997年底作为国务院保险业整顿小组成员,参与补充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互助保险的清理整顿工作。自1998年起在中国保监会工作,历任人身保险监管部监管处、精算处和制度处副处长、处长,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副局长。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65年08月
- 所学专业
- 保险与社会保障
- 毕业院校
- 西南财经大学
- 学位
- 博士
- 所属行业
- 保险业
- 职务
- 秘书长
目录
| 1990年-1998年 | 中国人民银行 从事金融监管工作 描述:先后参与过中国复关谈判、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外资保险监管和中资保险监管。1997年底作为国务院保险业整顿小组成员,参与补充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互助保险的清理整顿工作 |
| 1998年-2006.08 | 中国保监会 描述:历任人身保险监管部监管处、精算处和制度处副处长、处长 |
| 2006.08-2007.12 | 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副局长 |
| 2007.12-至今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秘书长 |
| “保险企业参与“新农合”可以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 保险企业与地方政府应密切配合,全程参与设计“新农合”实施方案,利用保险精算技术,合理设定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有利于确保“新农合”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保险企业直接参与‘新农合’管理服务,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王治超介绍,经一些地方试点表明,政府组织引导,保险公司承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新农合”监督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的运行模式,是一种符合农村实际的可行模式,对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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