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礼祖
刘礼祖,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江西省宜丰县潭山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班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2013年1月至今任政协江西省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2016年1月因严重违纪,被免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
- 性别
- 男
- 籍贯
- 江西宜丰
- 出生日期
- 1955年7月
- 毕业院校
- 中央党校
- 民族
- 汉族
- 学位
- 在职研究生
- 入党时间
- 1976年6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1978年10月
目录
1980年07月至1984年12月任江西省宜丰县潭山、天宝、新庄乡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5年01月至1987年03月任江西省宜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7年04月至1989年10月任江西省奉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9年11月至1992年03月任江西省奉新县委副书记。
1992年04月至1994年11月任江西省靖安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1994年12月至1999年08月任江西省抚州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委副书记。
1999年09月至2002年01月任江西省抚州市(地)委副书记、市长(行署专员)。
2002年01月至2004年03月任江西省经贸委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局长。
2004年03月至2012年02月任江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2年02月至今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2012.02——2013.01,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3.01—2016.01,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6年1月22日下午,江西省政协十一届十五次常委会议闭幕会获悉,鉴于刘礼祖严重违纪,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刘礼祖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并将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书面通报。
2016年1月,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礼祖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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