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高士林

高士林,宋英宗高皇后弟。曾任内殿崇班,殿直。英宗曾亲书“谨守法律”四字赐与士林,教诲说“能做到这四个字,就能成为好官”。 高宗绍兴初年(1131)追封晋安郡王。
姓名
高士林
性别
字号
字才卿
出生地
亳州蒙城(今属安徽)
时代
宋代
职业
官员

目录

高士林,宋英宗高皇后弟。曾任

高士林欢喜研究儒学,广泛阅读四书五经,历代史籍,深明大义,心灵手巧。他在扬州监督税收时,曾改良火印技术,使其更简便实用,为其他州郡广泛采用。高士林去世后,追赠

高士林生二子公绘、公纪。高公纪历任宁州刺史,永州防刺史,集庆留后,

高士林字才卿,宣仁圣烈皇后之弟也。累官内殿崇班、殿直,英宗书“谨守法律”四字诲之曰:“能此则为良吏矣。”每欲进擢,后屡辞辄止。喜儒学,涉阅经史,通大义,尤有巧智。尝监扬州召伯闸税,木旧用火印,士林改刃其印文,凿以为识,尤简便,傍郡皆效焉。卒,赠德州刺史。神宗立,加赠昭德军节度使。绍兴初,追封普安郡王。子公纪。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魔法植物园    下一篇 天池乡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