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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民

杨一民,安徽人,曾是安徽省二队的替补守门员,后入读北京体育大学,之后进入中国足协,任中国足协技术部主任、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中超董事。2010年3月,杨一民因操纵足球比赛涉嫌收受贿赂,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依法逮捕;2012年2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杨一民被判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其刑期将至2018年11月21日止)。2013年12月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2015年11月,法院裁定减刑1年。
中文名
杨一民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6年11月23日
职业
原中国足协副主席
毕业院校
北京体育大学

目录

杨一民,安徽蚌埠人。他曾担任安徽省二队的替补守门员,后考入

1998年-2002年 亚足联技术委员会委员

2002年-2010年 亚足联竞赛委员会委员

2002年12月-2010年1月 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

受贿被捕

杨一民杨一民

2010年1月15日,足协“掌门人”南勇和分管中超联赛事务的副主席杨一民神秘“失踪”。原定1月18日下午举行的女足工作研讨会也被临时取消,那些如期抵京的地方代表只好悻悻而归。按计划,

2010年12月5日,知情人士透露,被反赌扫黑专案组抓进去的第一批人将在年底结案,这其中就包括南勇、杨一民和张健强等人的案子。而谢亚龙、蔚少辉和李冬生等人的涉案,有望在明年联赛开打前结案。 有报道称,反赌涉案人员的审判工作将由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但知情人透露说,铁岭法院只负责审判首批归案的嫌疑人,包括南勇、杨一民、张健强,还有一些较早被逮捕的地方俱乐部官员、球员和地方足协人员。而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等人将被送至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开庭审理

在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开庭两日后,曾被外界称作足协“三巨头”之一的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于2011年12月21日上午走进辽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称:21日8时30分在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杨一民犯受贿罪一案。

杨一民之前供述称,他曾接受原江苏舜天总经理潘强1万美元的贿赂,在体能测试中徇私舞弊。外界猜测,或有其他涉案细节会逐一浮出水面。后经公安机关侦察和审问,对杨行贿中超球队包括长春亚泰 ,广州医药以及江苏舜天,共计金额达到125.4万人民币。

杨一民此前在沈阳第一看守所时表示,自己作风、信念、对事业的责任都丧失了。“我确实对不起这个职位,对不起事业,对不起球迷,对不起党和国家对我的培养。我知道错了,现在非常后悔、非常痛心,用什么办法弥补,我都愿意”。

案件审判

2012年2月18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宣判,判处杨一民有期徒刑10年半。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违法所得125万元上缴国库。杨一民的代理律师表示,杨一民和他的家属对本次的判罚比较满意,他们不会提出上诉。

正式服刑

2012年5月3日,首批罪犯开始正式服刑。前中国足协官员杨一民被分到了未成年犯管教所。

两次减刑

法院在2013年12月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

杨一民从2012年11月起至2013年10月被先后表扬4次,于是司法部燕城监狱经审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杨一民的减刑建议书。监狱认为,杨一民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服法、遵守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技术方面的学习。随着减刑获得通过,杨一民的刑期减至9年10个月,到2019年11月21日为止。

法院在2015年11月决定为其减刑一年

2015年11月27日,在中国足球反赌扫黑风暴中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刑10年半落马的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由于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受到表扬6次,法院决定为其减刑一年。这次减刑是杨一民入狱后的第二次获得减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杨一民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裁定对杨一民减去有期徒刑1年(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1日止),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不变(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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