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腊
方腊(公元1048-公元1121年),又名方十三,北宋睦州青溪县万年乡(今淳安)堨村人,一说宋代歙州(治歙县,即徽州)人,后迁至睦州青溪县万年乡(今淳安)堨村,北宋末年持异见者反叛领袖。公元1121年8月,方腊被朝廷处死,反叛失败。
- 中文名称
- 方腊
- 外文名称
- Fang La
- 别名
- 方十三、圣公
- 国籍
- 中国(北宋)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睦州青溪县
- 出生日期
- 公元1048
- 去世日期
- 公元1121年8月
- 职业
- 农民起义首领
目录
方腊利用三地交界处的六甲岭上(覆船山主峰搁船尖)的明教(又称
举兵起义
方腊是青溪县一家漆园的主人(一说漆园佣工),信奉摩尼教。青溪地势险要,境内林木茂密,山谷幽险,有梓桐洞、帮源洞(道教的西玄洞天第36福地搁船尖)等天然九宫八卦阵,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曾经是陈硕真起义和羽化蹬仙的地方。方腊家里有漆园,朝廷设立的造作局屡次强行索要,方腊心中怨恨但不敢贸然发难。公元1120年(宣和二年),朝廷派人到东南各地搜刮民间的花石竹木和奇珍异宝,贪官朱勔等乘机敲诈百姓,大发横财。百姓怨声载道,人人思乱。公元1120年(
童贯率领的十五万军队是北宋精锐部队,宋军渡江后兵分两路,由
方腊率贫苦大众,以诛贪官为名发动起义。方腊起义的特点是准备充分、发展迅猛、斗争坚定,在短短几个月内就攻克了六州五十二县,由于方腊错误估计形势,低估宋军实力,起义军先胜后败,很快就被宋朝禁军镇压,没有改变宋朝的腐败政策,但对宋朝的国力有所削弱,是导致宋朝后来败给辽金的原因之一。是为以宗教为诱饵煽动叛乱的典型。
蔡东藩:“方腊、宋江,虽皆亡命之徒,而非贪官污吏之有以激之,则必不能为叛逆之举。就令潜图不轨,而附和无人,亦宁能孑身起事?盖自来盗贼蜂起,未有不从官吏所致,苛征横敛,民不聊生,则往往铤而走险,啸聚成群,大则揭竿,小则越货,方腊、宋江,其已事也。惟方腊之为乱大,而宋江之为乱小,方腊之作恶多,而宋江之作恶少,本回分段叙述,于方腊无恕词,于宋江犹有曲笔,而总意则归咎于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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