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曾爱云

曾爱云,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2004年6月,被湘潭市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向湘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7月21日,曾爱云被最终判定无罪。

目录

曾爱云,

曾爱云家住

曾爱云在狱中曾爱云在狱中

从2004年9月,他第一次被认定为谋杀周玉衡的主犯被判处死刑,到2015年7月被无罪释放,曾爱云先后在湘潭市和湘潭县看守所里度过了4382天,从26岁到38岁。

曾爱云不记得他在看守所试图自杀了几次,他只是感慨,“想死都难。”他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磨尖了一小块铁皮,打算割断自己的静脉。因“下刀”不准,他的手掌被划伤,鲜血直流。还有几次,他是自己放弃了,他不甘心蒙受着冤屈,死得不明不白。赋予他自杀冲动的,是这段蒙冤岁月带来的痛苦与屈辱。在看守所里,死刑犯需24小时佩戴重达十多斤的手铐和脚镣。

湘潭市中院曾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每次死刑判决一下,曾爱云就要戴上上诉期间摘掉的手铐和脚镣。他无罪释放的希望,在脚镣摩擦的窸窣@声中被一次次敲碎。

此外,手铐和脚镣还给他的生活带来极大限制。

两个铁环之间,不过10厘米的距离,中间还有铁链相连。这些在他的手腕和脚腕上,留下了厚厚的老茧,并影响着血液流通。戴着它们,曾爱云多数时候都干坐着,看着灰色的墙壁发呆。他每晚只能侧卧,将双手夹在两腿间,只为了舒服一点。等睡着后,手却会从双腿间滑出。这时,曾爱云就会从手铐压迫血管带来的麻痹感中醒来。

2010年前后,这种折磨使曾爱云的健康达到最低谷。他有将近一年的时间都在感冒,不时伴有发热。曾爱云日渐消瘦,面色苍白,双颊凹陷。他总是没精打采地躺在床上,“那时候敲自己的肋骨像是在敲空管子,能发出清脆的回响”。

曾爱云说,当时他很绝望,曾发狂似的用手铐砸看守所的门,对法官破口大骂。他每日都想着无端诬陷自己的陈华章。在梦里,他无数次想要报复陈华章,时至今日,虽然案子尘埃落定,他也无法平静地面对陈华章,这个夺去他11年黄金岁月的大学同学。

曾爱云说,他始终不愿放弃,为此提出要求:“只要检察机关认真审理我的案子,若还是判我死刑,我也心甘情愿。”湘潭中院的最后一次审理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曾爱云开始每天坚持做运动,即便刚开始只能做几个仰卧起坐和俯卧撑。他的身体在一天天逐渐变好,精神状态也逐渐正常,“我不能死在狱中”。但神经性头痛和腰肌劳损一直困扰着曾爱云,因为精神压力,他还染上了抽烟和嚼槟榔的恶习。

2011年,曾爱云的死刑判决结果在最高法核准时没有通过,由湘潭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再次审理。曾爱云终于告别了手铐和脚镣,但仍需负担看守所里的部分劳动。学机械工程出身的他负责做打火机。起初,他手法不熟练,要用十小时左右完成,后期只需六七个小时。但他仍很失落,“我那些同学都在外面奋斗,我却在这里做打火机,我的专业知识都快忘光了。”

事件真凶

据最新的判决书显示,周玉衡是被陈华章杀害的。2003年10月22日至27日,陈华章多次从医院购得安定片。10月27日傍晚,陈华章将事先备好的安定片捣碎溶解,投放在周玉衡的茶杯中。周玉衡饮用后出现药物反应。当日19点28分,曾爱云通过电话约周玉衡在图书馆见面。19点50分,服药后头晕乏力的周玉衡在陈华章搀扶下与曾爱云见面,随后陈华章以周玉衡身体不舒服为由将周玉衡扶回宿舍。21点,陈华章又将周玉衡带到湘潭大学工科南楼308室,用绳子将周玉衡勒死后,将尸体运到楼外。

经检察机关调查,陈华章因嫉妒起了杀心。他与周玉衡师出同门,周玉衡却更受导师器重。为除掉周玉衡并掩人耳目,他决定嫁祸他人。曾爱云恰好在这时出现,成了他嫁祸的最佳对象。陈华章在日记中写道,“关于犯案,千方百计隐藏,不如嫁祸转移视线。”陈华章决定把这口“黑锅”扔给周玉衡的“情敌”曾爱云。

为自圆其说,陈华章在审讯时把曾爱云描述成保护自己的“大哥哥”。而实际上,曾爱云是陈华章的学弟,其室友也证实,“两人寝室不在一栋楼,认识却算不得好朋友。”陈华章不愿和人交心,在寝室就安静地写日记,“要强,成绩不错,表面和周玉衡关系很好。”

事发当晚,曾爱云和李霞曾因联系不到周玉衡,决定出门寻找。寻到工科南楼时,恰巧碰到处理现场的湘潭大学保卫科科长曾祥元。曾祥元回忆,获知死者可能是周玉衡后,曾爱云大喊一声,跪地不起,表情十分痛苦。正因为这样不正常的反应,曾爱云当时被警方控制。

出狱后

曾爱云母亲曾爱云母亲

钟致远律师是曾爱云案第一次二审时,由法律援助中心介绍给曾爱云的律师。钟致远第一次看完卷宗就确认,曾爱云是无罪的。这一点他从没有动摇过。他曾数次写信给看守所里的曾爱云,让他坚定信念,要等到沉冤昭雪的那一天。

曾爱云终于还是等到了。

7月21日,法官当庭宣布曾爱云无罪。他终于脱下了那件穿着11年的黄色马甲,走出湘潭县看守所的大门。他重获了自由。

等在门口接他的家人,带他到服装店里挑衣服,要他把从看守所带出来的衣服都丢掉。曾爱云一口气试了十几套,“比做打火机还累”。他说这些时皱着眉,嘴角却止不住地笑。

家里还给他买了智能型手机,可曾爱云完全不会用。他不知道什么是APP,不知道如何下载,也不会用微博、微信。他被抓前用的是蓝屏的诺基亚,对几乎没有按键的手机很不习惯。

曾爱云也不会网购,他更喜欢在实体店买东西。恢复自由后,在各地扎根的同学纷纷邀请曾爱云来玩。他到了广州、北京、长沙等很多地方,但却需要有人陪同,只因他不会在网上订火车票和机票、不会坐地铁,连手机上的电子地图也不会使用。作为土生土长的湖南人,即便到过多次的长沙,也已完全陌生,“找个小馆子吃饭都要走冤枉路,绕圈子”。

曾爱云说,不仅是现在的生活方式让自己不适应。当年一起学习玩耍的同学、朋友,也与自己有些格格不入。他的大学同学,多处于企业的管理岗位,年薪至少在三四十万元,有人甚至身家千万。他们都已成家立业,有些人孩子都要考大学了,而他却没有工作、没有组建家庭。和同学们聚会,他们谈论的话题,他也插不上嘴。

孤独、无聊、迷茫、无助,是曾爱云重获自由后的生活写照。

他曾想再次回到学校完成硕士学业,母校湘潭大学也愿意给他提供这样的机会。但考虑到自己已38岁,且需要承担家庭负担,他最终选择了放弃。他也尝试过找一份工作。但因腰痛,他无法从事很重的体力劳动,专业知识也忘记了大半,找工作着实也成为了他的难题。

国家赔偿

2015年11月12日,曾爱云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他认为,2003年10月28日至2015年7月21日,他被关押了4382天。按照《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根据201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应赔偿申请人误工费940841.04元。曾爱云认为他本能有较为理想的前程,却因误判死刑颠覆了人生轨迹,更遭受十余年的牢狱之灾。这对他的身心,都造成严重伤害。此外,他的母亲也因错案遭受巨大的精神打击,出现失忆、失眠等症状。应赔偿精神损失伤害抚慰金200万元。两笔赔偿款合计2940841.04元。

曾爱云还表示,在他被拘留、审判、判刑的过程中,媒体多次以“湘潭大学研究生勒杀同门案”为题进行报道,将他作为“马加爵第二”进行宣传,并通过互联网转载,使其名誉在全国范围内受到损害。所以,他请求法院以适当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道歉。

湘潭市中院在曾爱云递交申请当日给予立案,并出具通知书,定于12月1日听取意见。

曾爱云表示,对于国家赔偿,因为有所依据,他并不是很担心。目前,他最着急的是,希望政府部门能给自己安排一份工作。因为在上研究生以前,他已经是衡阳铁路机械厂的车间副主任。他觉得自己有资格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且这份工作足以使他成家立业,并照顾年迈多病的母亲。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宅吉乡    下一篇 安德裕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