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长文
- 中文名
- 朱长文
- 出生地
- 苏州吴人(今属江苏)
- 朝代
- 中国北宋
- 民族
- 汉
- 性别
- 男
- 历史评定
- 书学理论家、琴家
- 出生日期
- 公元1041
- 逝世日期
- 公元1100
- 代表作品
- 《吴郡图经续集》、《琴台记》、《乐圃余稿》、《乐圃集》、《续书断》、《墨池编》、《易经解》、《琴 史》、《周易旁注》等。
目录
未冠,举
未冠,举进士
长文著述甚富,长于书法理论,亦作为
本有乐圃集一百卷,南渡后,尽毁于兵火。今存乐圃余稿八卷,及易郡图经续记、墨池编、琴史,并传于世,均《四库总目》。所编著《墨池编》、《续书断》等,颇为世重。
朱长文亦为琴家,历史
当时有名人士大夫以不到“乐圃坊”为耻,其藏书多有珍本
朱长文是
他认为书法具有社会教化、经世治国、怡情悦性、留芳青史等方面的功用,因此要重视书法,于是他发出了“书之为教,古者以参于礼乐,恶可置哉”的感叹。他又认为书法需要品行高尚、修养深厚的英杰去从事,帝王倡导书法有其特殊意义,文因书贵、人因书传,所以朱长文提出了“英杰之余事,文章之急务”的说法。朱长文在认为书法重要的同时,又不希望人们以书法为事业,他告诫人们对书法要“游焉”、“息焉”,不要被书法所役使。这便是朱长文的书法观。
朱长文将书家按神、妙、能三品加以类分,他对书家的品次拟入是有其标准的。他认为达到能品标准的书法,就是具有书之义理、法度谨严的书法,这样的书法也即离俗不谬;而妙品的书法,则是在能品的基础上做到形神兼备、具有意象,只有“字必有象,象必有意”的书法,才达到了运用精美的标准;神品书法,是由技艺上升到精神,达到“心手相应”的自由,具有“妙与道参” 的境界,这样的书法也就是杰立特出的。
朱长文重视书法的学习,认为书法艺术需要孜孜不倦的“善学” 精神,也需要用心感悟、勇于创造的“善学”方法,更需要经史、文辞的“博学”滋养,只有这样书法艺术才会达到更 WP=68 高的境界。这也就是朱长文所主张的“学以致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