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豪
方豪(1482-1530),字思道,号棠陵,浙江开化县金村乡金路人。约明孝宗(公元1487—1505年在位)弘治年间、明武宗(公元1505—1521年在位)正德年间、明世宗(公元1521—1566年在位)嘉靖年间在世。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进士及第,在刑部四川司办事二年,历任昆山知县、沙河知县、刑部主事、湖广等处提刑按察司佥事、福建得刑按察司副史等职。
- 姓名
- 方豪
- 字号
- 字思道,号棠陵
- 所处时代
- 明朝
- 出生地
- 开化县
- 出生时间
- 1482年
- 去世时间
- 1530年
目录
正德五年,除授昆山县知县,有异政。民有积逋,特疏请免。时昆山遭水灾,田园荒芜,民食草根树皮。朝廷催逼欠赋,致使县民卖儿鬻女。方豪冒死呈《乞蠲逋负疏》,历述百姓悲惨情状,云:“夫钱粮,国之用也;民,国之本也。……国用不足尚可为,国本一伤,恐不可救矣。”
方豪四岁即能联句,有神童之称。负才磊落,旷达不羁。方豪生性率真磊落,在《清献告天图》一诗中这样写道:“吾邦赵清献,每事必告天。百年多少事,事事何能宣。吾心自有之,曷不往告焉。既省素袍笏,亦免烧篆烟。天亦厌烦聒,人自多牵缠。或者止一史,众遂附以传。焉有圣贤徒,此理犹未研?尽信不如无,其然岂其然。”直抒自己对“每事必告天”的看法,反映他旷达不羁的性格。寄情山水,赋诗抒怀,多片刻即成。王阳明甚器重之,赠句有云:方子岩廊器,兼负云霞姿,每逢泉石处,必刻棠陵诗。生平著作甚多,有《棠陵集》、《
方豪生性率真磊落,在《清献告天图》一诗中这样写道:“吾邦赵清献,每事必告天。百年多少事,事事何能宣。吾心自有之,曷不往告焉。既省素袍笏,亦免烧篆烟。天亦厌烦聒,人自多牵缠。或者止一史,众遂附以传。焉有圣贤徒,此理犹未研?尽信不如无,其然岂其然。”直抒自己对“每事必告天”的看法,反映他旷达不羁的性格。方豪返归故里后,常常寄情于山水之间,赋诗抒怀,片刻即成。据县志记载开化不少地方留有他的诗文真跡。明理学家王阳明对其甚为器重,曾赠诗云“方子岩廊器,兼负云霞姿。每逢泉石处,必刻棠陵诗。”生平著作甚多,其中《棠陵集》、《断碑集》收入《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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