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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宪之

顾宪之字士思,吴郡吴人也,祖恺之,宋镇军将军、湘州刺史。宪之未弱冠,州辟议曹从事,举秀才,累迁太子舍人,尚书比部郎,抚军主簿。元徽中,为建康令。
姓名
顾宪之
字号
字士思
朝代
宋朝
籍贯
吴郡吴县

目录

顾宪之字士思,吴郡吴县人。祖父顾凯之,曾任宋朝的

顾宪之还不满二十岁时,被州府征召为议曹从事,举荐为

当时有人偷了人家的耕牛,牛被主人认出,但偷窃者也称牛是自己的,两家的讼词、证据都一样,前后县令不能判决。顾宪之到任后,把状词反放到桌案上,对两家说:“不要再说了,我有办法了。”于是下令解开牛缰绳,任凭牛走往何处。牛径直走回原来主人的宅院,偷窃者才伏地认罪。顾宪之揭发奸邪的或藏匿的罪犯,大都采用这类的方法,当时的人号称他是“神明”。至于有权势的人的请托,官吏们的贪残,他都根据法律公正处置,从不偏袒和放纵。他的品性又清廉节俭,全力勤政,深得民心。

历史记载

顾宪之字士思,吴郡吴人也,祖恺之,宋镇军将军、湘州刺史。宪之未弱冠,州辟议曹从事,举秀才,累迁太子舍人,尚书比部郎,抚军主簿。元徽中,为建康令。村有盗牛者,被主所认,盗者亦称己牛,二家辞证等,前令莫能决。宪之至,覆其状,谓二家曰:“无为多言,吾得之矣。”乃令解牛,任其所去,牛迳还本主宅,盗者始伏其辜。发奸擿伏,多如此类,时人号曰神明。至于权要请托,长吏贪残,据法直绳,无所阿纵,性又清俭,强力为政,其得民和。

齐高帝即位,除衡阳内史。先是,郡境连岁疾疫,   死者太半,棺木尤贵,悉裹以苇席,弃之路傍。宪之下车,分告属县,求其亲党,悉令殡葬。其家人绝灭者,宪之为出公禄,使纪纲①营护之。又土俗,山民有病,辄云先人为祸,皆开冢剖棺,水洗枯骨,名为除同祟。宪之晓喻,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民俗遂改。时刺史王奂新至,唯衡阳独无讼者,乃叹曰:“顾衡阳之化至矣。若九郡率然,吾将何事!”还为大尉从事中郎。出为东中郎长史、行会稽郡事。山阴人吕文度有宠于齐武帝,于余姚立邸,颇纵横。宪之至郡,即表除之。文度后还葬母,郡县争赴吊,宪之不与相闻。文度深衔之,卒不能伤也。

比至高祖受禅,宪之风疾渐笃,固求还吴,天监二年,就家授大中大夫。宪之虽累经宰郡,资无担石,及归,还堵,不免饥寒。八年,卒于家,年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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