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之元
- 中文名
- 何之元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祖籍
- 庐江飅
- 所处时代
- 南朝
目录
何之元,庐江飅人。祖父何僧达,齐南台治书侍御史。父何法胜,以行业闻名。之元幼时好学,颇有才思,因居丧过于毁顿,为梁司空袁昂所看重。天监末年(519),
适逢安西武陵王为
起自齐永元元年(499),迄于王琳被擒(太建五年即公元573年),七十五年大事,起稿为三十卷,名之曰《
何之元,庐江灊人也。祖僧达,齐南台治书侍御史。父法胜,以行业闻。
之元幼好学,有才思,居丧过礼,为梁司空袁昂所重。天监末,昂表荐之,因得召见。解褐梁太尉临川王扬州议曹从事史,寻转主簿。及昂为丹阳尹,辟为丹阳五官掾,总户曹事。寻除信义令。之元宗人敬容者,势位隆重,频相顾访,之元终不造焉。或问其故,之元曰:“昔楚人得宠于观起,有马者皆亡。夫德薄任隆,必近覆败,吾恐不获其利而招其祸。”识者以是称之。
会安西武陵王为益州刺史,以之元为安西刑狱参军。侯景之乱,武陵王以太尉承制,授南梁州刺史、北巴西太守。武陵王自成都举兵东下,之元与蜀中民庶抗表请无行,王以为沮众,囚之元于舰中。及武陵兵败,之元从邵陵太守刘恭之郡。俄而江陵陷,刘恭卒,王琳召为记室参军。梁敬帝册琳为司空,之元除司空府谘议参军,领记室。
王琳之立萧庄也,署为中书侍郎。会齐文宣帝薨,令之元赴吊,还至寿春,而王琳败,齐主以为扬州别驾,所治即寿春也。及在军北伐,得淮南地,湘州刺史始兴王叔陵遣功曹史柳咸赍书召之元。之元始与朝庭有隙,及书至,大惶恐,读书至“孔璋无罪,左车见用”,之元仰而叹曰:“辞约若此,岂欺我哉!”遂随咸至湘州。太建八年,除中卫府功曹参军事,寻迁谘议参军。
及叔陵诛,之元乃屏绝人事,锐精著述。以为梁氏肇自武皇,终于敬帝,其兴亡之运,盛衰之迹,足以垂鉴戒,定褒贬。究其始终,起齐永元元年,迄于王琳遇获,七十五年行事,草创为三十卷,号曰《梁典》。其序曰:
记事之史,其流不一,编年之作,无若《春秋》,则鲁史之书,非帝皇之籍也。案三皇之简为《三坟》,五帝之策为《五典》,此典义所由生也。至乃《尚书》述唐帝为《尧典》,虞帝为《舜典》,斯又经文明据。是以典之为义久矣哉。若夫《马史》、《班汉》,述帝称纪,自兹厥后,因相祖习。及陈寿所撰,名之曰志,总其三国,分路扬镳。唯何法盛《晋书》变帝纪为帝典,既云师古,在理为优。故今之所作,称为《梁典》。
梁有天下,自中大同以前,区宇宁晏,太清以后,寇盗交侵,首尾而言,未为尽美,故开此一书,分为六意。以高祖创基,因乎齐末,寻宗讨本,起自永元,今以前如干卷为《追述》。高祖生自布衣,长于弊俗,知风教之臧否,识民黎之情伪。爰
夫事有始终,人有业行,本末之间,颇宜诠叙。案臧荣绪称史无裁断,犹起居注耳,由此而言,实资详悉。
又编年而举其岁次者,盖取分明而易寻也。若夫猃狁孔炽,鲠我中原,始自一君,终为二主,事有相涉,言成混漫。今以未分之前为北魏,既分之后高氏所辅为东魏,宇文所挟为西魏,所以相分别也。重以盖彰殊体,繁省异文,其间损益,颇有凡例。
祯明三年,京城陷,乃移居常州之晋陵县。隋开皇十三年,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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