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清
孙清,明朝睢阳诸生人。幼孤,事母孝。
- 中文名
- 孙清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祖籍
- 睢阳诸生
- 所处时代
- 明
目录
孙清,明朝
正德九年四月,河南巡按御史江良贵奏闻,并言:“清同邑徐仪女雪梅、严清女锐儿皆不受贼污,愤骂见杀。沭阳诸生沈麟以知府刘祥、县丞程俭为贼所执,挺身诣贼,开陈利害,愿以身代。贼义之,二人获释。凡此义烈,有关风化,宜如制旌表。”章下礼官。
先是,八年二月,山东巡按御史张璿奏,贼所过州县,有子救父,妇卫夫,罹贼兵刃者,凡百十九人,皆宜旌表。时傅珪代费宏为礼部,言:“所奏人多费广。宜准山西近例,于所在旌善亭侧,建二石碑,分书男妇姓名、邑里及其孝义、贞烈大略,以示旌扬,有司量给殡殓费。厥后地方有奏,悉以此令从事。”帝可之。至是,良贵奏下,刘春代珪为礼部,竟不请旌,但用珪前议,并给银建坊之令亦不复行,而旌善之意微矣。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