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凤
房凤,字子元,西汉不其(今山东崂山西北人)。初以射策乙科为太史掌故,又以太常举方正,为县令都尉。后失官。继而,以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荐,擢为光禄大夫,迁五官中郎将。与光禄勋王龚、奉车都尉刘歆共校书;皆为侍中。
- 中文名称
- 房凤
- 拼音
- Fang feng
- 所处朝代
- 西汉
- 籍贯
- 西汉不其(今山东崂山西北人)
- 所任官职
- 侍中
- 所得成就
- 《谷粱春秋》的“房氏之学”开创之功
目录
房凤,字子元,
《汉书·传·儒林传第五十八》
房凤字子元,不其人也。以射策乙科为大史掌故。太常举方正,为县令都尉,失官。大司马票(骠)骑将军王根奏除补长史,荐凤明经通达,擢为光禄大夫,迁五官中郎将。时光禄勋王龚以外属内卿,与奉车都尉刘歆共校书,三人皆侍中。歆白《左氏春秋》可立,哀帝纳之,以问诸儒,皆不对。歆于是数见丞相孔光,为言《左氏》以求助,光卒不肯。唯凤、龚许歆,遂共移书责让太常博士,语在《
房凤墓
位于城阳街道办事处城子社区北的庵后沟北岸、青烟公路西侧。《即墨县志冢墓》载:“青州牧房凤墓县西南二十七里不其城内”。1959年春,城子村民取土时,在地下深约2米处发现房凤墓。砖砌墓道宽5米多,两侧置高约40厘米石羊、石马、石人。石墓门高3米多,宽约2米,门额阴刻“青州牧房凤之墓”。当时石雕羊、马、人全部取出,放在村生产大队办公室院内,后散失。墓门仍埋于地下。《汉书房凤传》载:“房凤字子元,不其人”,汉哀帝年间(公元前6~1年)出仕九江太守,任青州牧。死后葬于该处。
童恢衣冠冢 位于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傅家埠社区南1公里童真宫庙后。墓为土堆,高3米许。清乾隆年间置墓碑1座,高约2米,碑文“敕封后汉不其尹童府君之墓”,其旁有石雕小虎2只。童恢,汉灵帝光和五年(公元182年)任不其县令,因政绩卓著,迁丹阳太守。死后,时人为他建祠、筑衣冠冢,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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