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
张元,字孝始,是河北芮城(今山西省运城市)人。北周孝义人物
- 中文名
- 张元
- 字
- 孝始
- 所处时代
- 北周
- 出生地
- 河北芮城(今山西省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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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字孝始,是河北
张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祖成,假平阳郡守。父延俊,仕州郡,累为功曹、主簿。并以纯至,为乡里所推。元性谦谨,有孝行。微涉经史,然精修释典。年六岁,其祖以夏中热甚,欲将元就井浴。元固不肯从。祖谓其贪戏,乃以杖击其头曰:“汝何为不肯洗浴?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亵。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祖异而舍之。南邻有二杏树,杏熟,多落元园中。诸小儿竞取而食之;元所得者,送还其主。村陌有狗子为人所弃者,元见,即收而养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更弃之。元对曰:“有生之类,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杀,自然之理。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是以收而养之。”叔父感其言,遂许焉。未几,乃有狗母衔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及元年十六,其祖丧明三年,元恒忧泣,昼夜读佛经,礼拜以祈福祐。后读《药师经》,见盲者得视之言,遂请七僧,然七灯,七日七夜,转《药师经》行道。每言:“天人师乎!元为孙不孝,使祖丧明。今以灯光普施法界,愿祖目见明,元求代暗。”如此经七日。其夜,梦见一老公,以金治其祖目。谓元曰:“勿忧悲也,三日之后,汝祖目必差。”元于梦中喜跃,遂即惊觉,乃遍告家人。居三日,祖果目明。
其后祖卧疾再周,元恒随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殁,号踊,绝而复苏。复丧其父,水浆不入口三日。乡里咸叹异之。县博士杨轨等二百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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