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三谟
- 姓名
- 董三谟
- 性别
- 男
- 字号
- 羽皇
- 籍贯
- 隆里所
- 朝代
- 明朝(1368—1644)
- 文献记载
- 《明史》卷二百九十二·列传第一百八十
目录
董三谟,隆里所人,生年不详。明天启四年(1624)乡试中举,获授陕西山阳知县。不久,三谟之父嗣成、妻李氏、弟三元及三个未成年子女均附居山阳。在山阳,三谟勤于政务,体恤人民,慎理讼狱,颇得名声。崇祯七年(甲戌,1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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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三谟,字羽皇,出生年已不可考。自幼刻苦攻读,立志报国。明熹宗天启四年(1624),乡试中举。明思宗崇祯年间,授陕西商州山阳县知县。任职期间,他勤于政事、整顿吏治、体恤民情、关心百姓、慎理讼狱等,使得治地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为士民所爱戴,口碑极佳。
崇祯七年(1634),陕北农民起义军进攻山阳城时,董三谟正率兵丁在乡下催粮。其随从和乡绅皆劝他暂避锋芒,不要进入随时可能被扑杀、危如累卵、早晚将破的山阳城,等待时机再返县衙。但他却硬是要“往火坑里跳”,还训斥劝谏的人:“我身为县令,守土为责,一定要与山阳城共存亡。怎么能弃民众生死于不顾而只考虑自己的安危呢?我有什么理不与军民一起共守山阳城?!”于是,星夜兼程,奋不顾身,驰入城中,整顿军民,采取措施严防死守,一时民心士气为之大振。无奈城池久困,粮断济绝,兵卒壮丁体能多不支,最终城陷。董三谟率众殊死战斗,力竭被捉,大骂而死,阖门共计7口遇难。
董三谟从中举到殉职山阳知县任上,其间历经10年。他以身殉职的事情上报后,朝廷为褒其忠烈,追赠他为光禄寺丞,追授承德郎(正六品)。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设丞二人,从六品以上。
山阳县建立专祠,以祀董三谟及其父董嗣成、弟董三元。在五开卫城,建有专祠——“董公祠”,位于今黎平县人武部一带;并建“忠靖坊”,赐“节烈可风”表其精忠大节。家乡龙里所也建有“忠烈可风”石坊,立神道碑。《黎平府志》载:“董公祠:明赠光禄寺丞,国朝谥‘节愍’。郡人董三谟守山阳,全家殉难,诏有司立祠,与其父嗣成弟三元并祀之,祠在陕西山阳县。黎平隆里所为三谟原籍,无专祠。里人于王龙标状元阁后院改建忠孝节义祠,以三谟全家入祀。”忠孝节义祠祭祀对隆里有影响的董三谟、井孚、吴得、张应诏等人。在隆里龙标书院左边开一小门下4级石阶便为早已荡然无存的“董公祠”,今为隆里小学食堂。
由于母亲早逝,董三谟留长子董廷献在龙里所守家尽孝。董公为国捐躯后,朝廷得知他尚有儿子在湖广五开卫,便派人将其接到京城,荫监生,官至户部主事(正六品)。后来,他孙子董肇崑死而无嗣,董三谟一家遂断“香火”。
龙吴寨原为龙里长官司治地,隆里千户所建设后,因惧所内汉族军人势力,遂迁往现龙里司,与隆里城内屯兵长期处于“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状态之中。康熙以后,清廷逐渐改变满汉隔离政策,对汉族人民加以笼络,对前明诸忠臣节烈大加表扬。董三谟一家所葬之莲花山,即龙吴寨之后龙山,吴龙寨人由是不悦。至清乾隆时,董三谟一家墓丘多为损毁,难以辨认,隆里所内王师泰等文化人遂屡向黎平府和开泰县要求恢复。乾隆二十年(1755)三月,黎平知府石礼嘉命开泰县知县谭有德派人前隆里调查核实董三谟墓丘情况,经过一番争论,最后不顾龙吴寨人反对,斥资将被破坏的董三谟等墓丘恢复。是年夏,黎平知府石礼嘉派开泰县儒学训导陈文政代表自己到隆里莲花山组织对董三谟进行公祭。事后,陈文政组织府、县及隆里所诸文士25人为董三谟作诗以酹。咸丰时,胡长新将有关董三谟之事迹及乾隆二十年黎平府恢复墓丘诸文件及纪念诗文编辑成《莲花山集》,同治初年因战火被毁,光绪十年(1884),长新门徒彭应珠重新编辑并刊刻问世。
为纪念董三谟,隆里人还将董三谟居处所在的街道(观音堂下西门大街至十字街口)称“节愍街",至今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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