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孙兰,崇祯四年(1631)进士,曾任成都知府。《明史》记载:十六年,
知府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郡最高行政长官。 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唐朝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明朝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由于好古,士人经常雅称知府为太守。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副使
指节度使或三司使等的副职。《旧唐书·职官志三》:“节度使一人,副使一人。”《宋史·职官志十》:“巡幸,有行宫都部署,行宫有三司使、副使、判官、行宫使、都监。”《明史·职官志四》:“(按察司)副使、僉事,分道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