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任
都任,祥符(今河南开封)人,明代末年政治人物,是历史上都氏家族中最有名望的人物之一。
- 姓名
- 都任
- 字号
- 弘若
- 籍贯
- 祥符(今河南开封)
- 朝代
- 明末
- 官职
- 右参政、按察使、布政使
目录
都任,字弘若,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屡迁四川右参政、陕西左布政使,崇祯中,任山西右布政使兼副使,整顿榆林兵备。
都任,字弘若,祥符人。
布政使:
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
按察使:
唐初仿汉刺史制设立,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员。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改称采访使,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又改称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之处亦兼带观察处置使衔。有先斩后奏的权利,所以实际上是各州刺史头上的“太上皇”。
右参政:
明代清初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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